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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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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1-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3 股票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1-044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了三届十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毛崴先生、褚小斌先生、王立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许诗浩先生、张胜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毛崴先生、褚小斌先生、王立红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许诗浩先生、张胜久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毛崴,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学士学位。历任浙江省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科员、浙江君鉴律师事务所顾问、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2、褚小斌,198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士学位,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董事。2021年2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3、王立红,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历任大连大学师范学院体育系行政秘书、大连东方电脑集团人事部文员、公司经营部经理助理、公司经营部副经理、公司经营部经理、公司现场管理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综合部副经理、公司恐龙传奇项目运营总监。2012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工会主席;2021年4 至今担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4、许诗浩,198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士学位。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审计项目经理、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财务、浙江她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林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5、张胜久,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大连水产学院学士学位。历任公司极地世界驯养主管、娱乐系统管理部经理助理、娱乐系统管理部副总经理、项目管理中心三亚项目技术负责人。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海洋生物部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593 股票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1-045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为了顺利完成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现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少于1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具有会计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的非职工代表董事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董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单个提名人所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不得多于该次拟选非独立董事的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董事会、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单个提名人所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不得多于该次拟选独立董事的人数。

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并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上述有权提名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16:3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的董事候选人,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6、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指引等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三年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7、三年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8、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

9、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要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如在提名时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3)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4)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3、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4、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纪录:

(1)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3)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4)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5)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5、已在五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6、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不得再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

7、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提名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详见附件1);

(2)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详见附件2);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文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原件(详见附件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原件(详见附件5)、独立董事履历表原件(详见附件6、附件7)、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有);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出之日的持股凭证。

3、 提名人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21年5月21日16:3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方式,则相关文件须在2021年5月21日16:30前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寄出后请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4、提名人和候选人有义务配合公司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毛崴、蒋红由

2、联系电话:0411-84685225

3、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608-6-8号

4、邮政编码:110623

八、附件

附件1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附件2 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附件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5 独立董事履历表

附件6 独立董事履历表填写说明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备注:

1、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2、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附件2: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承诺与声明

声明人 作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人现公开声明,本人接受董事人选的提名,并承诺本人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截至目前为止,本人不存在以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任一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三年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7、三年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8、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9、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本人在任职期间,将不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侵占公司的财产,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并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附件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现提名 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提名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大连圣亚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附件5: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附件6: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填写说明

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自被确定提名之日起2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履历表。独立董事应认真参阅本填写说明填写履历表各项内容,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适用或者不存在的情况,请填写“不适用”或者“无”。

一、基本简况

1、“是否会计专业人士”项:如是,需注明属于“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教授)、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的具体项目,可填写多项。

2、“本人专长”项:请说明有助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的专长情况,包括在专业领域获得的奖励、发表的著作等取得的成就情况。

3、“是否曾受处罚”项:如是,填写本人曾受到的各种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4、“是否具有其它国家居留权”项:如是,需注明具有居留权的所在国。

二、社会关系

1、“子女”、“兄弟姐妹”项:有多位子女或者多位兄弟姐妹的,可在相应栏目列明序号分别填写。

2、“持股情况”项,应填写本人的社会关系人员是否持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兄弟姐妹可不填写。

三、教育背景

请从中学开始填写各项内容。

四、工作经历

请填写最近十年工作经历,“职业领域”项请填写本人日常工作职责所处的领域。

五、专业培训

请填写各项有助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的培训情况,尤其应填写是否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及是否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独立董事兼职情况

请填写本人在境内、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情况。

股票代码:600593 股票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1-046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为了顺利完成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现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但单个提名人所提名监事候选人的人数不得多于该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上述有权提名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16:3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监事会会议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任监事就任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应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提名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详见附件1);

(2)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详见附件2);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出之日的持股凭证。

3、提名人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21年5月21日16:3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方式,则相关文件须在2021年5月21日16:30前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寄出后请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4、提名人和候选人有义务配合公司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毛崴、蒋红由

2、联系电话:0411-84685225

3、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608-6-8号

4、邮政编码:110623

七、附件

附件1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附件2 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备注:

1、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2、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附件2: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承诺与声明

声明人 作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人现公开声明,本人接受监事人选的提名,并承诺本人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截至目前为止,本人不存在以下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任一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本人在任职期间,将不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侵占公司的财产,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并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593 股票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1-047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年报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3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我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正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回复事宜,预计无法在《问询函》所要求的2021年5月11日前书面回复,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5个交易日进行回复。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