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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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礼润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礼润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礼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公司及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10,000万元和5,000万元,且合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5%。

● 投资领域: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学诊断、医疗服务、动物保健等。

●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此外,基金目前正在募集过程中,尚未完成基金产品备案,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并以现金货币方式向标的基金出资不超过15,000万元,占比不超过最终认缴总额的5%,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标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目标募集规模约40亿元,具体意向认缴出资情况如下(具体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标的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表

其中,生物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投控”)董事、监事担任其董事的公司。因此,生物公司是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上述事项已于2021年5月1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1.生物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董事刘以广先生担任生物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监事杜天祺先生担任生物公司董事职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80266132W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俊勇

注册资本: 26761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

经营范围:对生物产业园进行开发;管理生物产业园相关载体;提供以生物技术为主的高新科技企业技术服务平台,提供化学产品、生物制品的分析检测服务,以及相关项目和产业的管理服务和咨询服务;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对科技项目进行投资;销售实验室耗材、实验室器材;从事实验室仪器设备、耗材及试剂的进出口业务;停车场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大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状况(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7.7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35.21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人民币3.33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42亿元。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基金名称:苏州礼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目前正在募集过程中,已完成工商注册,尚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上海礼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21年1月26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礼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基金管理人:上海礼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4年4月28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礼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9417;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基金目标募集规模:约40亿元。

6.投资领域:本基金主要对中国医疗健康行业,即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学诊断、医疗服务、动物保健等领域进行投资。

7.存续期限:基金的经营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八(8)年。尽管有前述规定,为基金的利益,普通合伙人基于善意合理判断,可延长基金的经营期限两次,每次一(1)年。超过前述经营期限及延长期后,基金仍需进一步延长期限的,应召开合伙人会议并经普通合伙人和持有合伙权益超过三分之二(2/3)的有限合伙人同意方可进一步延期。

8.管理费:投资期内,半年度管理费应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1%(即年率2%)。自管理期开始起截止至首次交割日的第8个周年日,半年度管理费应为(该合伙人所分摊的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为本条之目的,包括已经书面作出投资承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但应扣除未退出的循环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1%(即年率2%)。此后,半年度管理费应为(该合伙人所分摊的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为本条之目的,包括已经书面作出投资承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但应扣除未退出的循环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0.75%(即年率1.5%)。

9.投资决策:标的基金管理人专门为合伙企业设置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的职能和议事规则应当以管理人为该等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议事规则或类似文件为准。

10.收益分配:就本基金源于项目投资的可分配收入(即源于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的可分配收入),应当首先在参与该项目的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该等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临时投资收入、除合伙协议第3.5.3条约定外的其他现金收入将按照全体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划分;未使用出资额将根据各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额中实际未被使用的金额向相应的合伙人进行划分。除非经普通合伙人和任一有限合伙人另行约定,按此划分归属普通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按此划分归属任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除非普通合伙人和该有限合伙人另行约定,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覆盖实缴出资。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所取得的累计分配等于其累计实缴出资额。

(2)门槛回报。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就上述第(1)款项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每年8%的单利计算所得的门槛回报。

(3)普通合伙人20/80追补。全部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于本项下累计分配额等于上述第(2)款的门槛回报/80%*20%。

(4)20/80收益分成。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直至根据本部分第(1)至(4)款累计进行的分配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的3倍。

(5)25/75追补。10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到普通合伙人截至届时自初步划分归属于该有限合伙人的金额中所获得的累计分配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在第(2)款及第(4)款项下累计分配额/75%*25%。

(6)25/75收益分成。剩余部分25%分配给普通合伙人,75%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11.退出机制:标的基金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被投资企业部分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退出;基金出让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及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基金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此外,基金目前正在募集过程中,尚未完成基金产品备案,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关联董事,故无需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标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8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29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志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苏州祥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苏州祥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10,000万元和2,000万元,且合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0%。

上述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苏州礼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苏州礼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10,000万元和5,000万元,且合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5%。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苏州礼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关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苏州礼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上述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祥仲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祥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祥仲”)。

●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苏州祥仲,公司及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1亿元和2000万元,且合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0%。

● 投资领域:重点聚焦于新消费、产业互联网和硬科技等行业。

●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苏州祥仲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苏州祥仲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苏州祥仲,重点聚焦于新消费、产业互联网和硬科技等行业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苏州祥仲于2021年1月完成工商注册,于2021年2月完成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NX284),首次关闭规模为9.21亿元。苏州祥仲本轮拟主要引进多家机构投资者,最终目标规模为2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1亿元和2000万元,且合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0%。

(二) 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苏州祥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基金名称:苏州祥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太仓维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0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严青;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基金管理人: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5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严青;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32365;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基金目标规模:20亿元,其中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左右,公司和子公司拟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1亿元和2000万元,且合计占比不超过基金最终认缴出资总额的10%。

6.出资安排:按投资进度出资。

7.投资领域:重点聚焦于新消费、产业互联网和硬科技等行业。

8.投资规模限制:苏州祥仲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超过认缴出资总额的20%的,应提交投资人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

9.经营期限:投资期4年,退出期2年。根据苏州祥仲的经营需要,经投资人咨询委员会审议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延长存续期2次,每次1年。

10.管理费:投资期按认缴出资额的2%/年;退出期按在管项目投资成本的2%/年,延长期不收管理费。

11.管理模式: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苏州祥仲的投资事宜(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

12.收益分配:可分配利润首先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核算划分,并将划分给普通合伙人及特殊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及特殊有限合伙人;划分给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照如下顺序分配: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2)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复利8%/年);3)追补分配:向特殊有限合伙人分配第2)项的分配额/80%*20%;4)80/20分配:80%归于有限合伙人,20%归于特殊有限合伙人。

13.退出机制:(1)被投企业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后,出售股票退出;(2)直接出让被投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退出;(3)被投企业解散、清算后,分配被投企业财产。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坚持以产为核,围绕各区域主导产业,在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半导体、生物医药等领域内持续加大市场化基金投资力度,为集团获取良好财务回报的同时,加强产业理解、促进产业导入、强化产业培育、加速产业发展。苏州祥仲主要投资方向为新消费、产业互联网和硬科技,和苏州工业园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中新苏滁高新区等区域的主导产业匹配度较高,通过投资苏州祥仲,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望进一步强化集团园区开发运营综合能力,推动各合作区高水平产城融合,助力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苏州祥仲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苏州祥仲的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