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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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
再次质押的公告

2021-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1-021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

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85,532,3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4%,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14,835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9.96%,占公司总股本的39.46%。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的通知,鲁锦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次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1年5月11日控股股东鲁锦集团将原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1500万和65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此次解除质押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为21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2%。此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鲁锦集团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12,685万股,占鲁锦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68.3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74%。

二、本次股份再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股份质押的情况):

4、鲁锦集团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情况

鲁锦集团主要从事大宗商品的进出口及国内贸易,所有股票质押均为银行场外质押,鲁锦集团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355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9.13%,占本公司总股份的9.44%,对应的融资余额为3.21亿元。截至目前,鲁锦集团资信状况良好,股票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鲁锦集团的营业利润、盘活存量资产、减持部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获得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锦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鲁锦集团股票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鲁锦集团股票质押均为银行场外质押,不存在因二级市场股价下跌而引发的强制平仓等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鲁锦集团目前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1-02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拟筹划资产收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自查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筹划资产收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之外,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公司拟筹划资产收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事项尚处在初步筹划阶段,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资产收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和《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先生核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次披露的资产收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未发生变化,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和30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除前述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不存在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及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截至2021年5月12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65.74倍,市净率为3.05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和市净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C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滚动市盈率为43.85倍,市净率为4.69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前次披露的资产收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未发生变化,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董事会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