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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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公告编号:临2021-023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0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4月22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12,142,90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1,214,290.40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由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直接发放现金红利。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等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元。

(5)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3801161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1-025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股权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电力”)参与其参股公司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能源”)股权重组,即长兴电力以其持有的重庆盛渝兴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渝兴龙”)50%的股权和13,000万元现金(由公司向长兴电力专项增资13,000万元)增资天泰能源。

● 投资金额:人民币27,316.95万元,其中长兴电力以其持有的盛渝兴龙

50%股权作价14,316.95万元,现金13,000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股权重组后的天泰能源将打造成为综合能源服务示范项

目企业,其主要存在的风险为经营成效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积极拓展配售电及综合能源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兴电力拟参与天泰能源股权重组。具体方式为:长兴电力参考盛渝兴龙全部股权评估价值26,817.25万元,以其持有的盛渝兴龙50%股权作价14,316.95万元增资注入天泰能源;公司向长兴电力现金增资13,000万元,该笔增资款由长兴电力专项用于向天泰能源现金增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1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兴电力参与天泰能源股权重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长兴电力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法定代表人:洪洲

注册资本:人民币48,100万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主营业务:电力供应;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配售电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节能服务;电力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董事会及管理层情况:长兴电力无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管理层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电力交易总监1人、市场营销总监1人。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长兴电力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100%(增资后注册资本为61,100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兴电力总资产19.43亿元、净资产10.12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5.93亿元、净利润0.77亿元。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天泰能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66号附140号

法定代表人:蒋小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13,300万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主营业务:电力生产、销售,制造、销售:铝材、铝合金、铝制品、有色金属,粉煤灰、石膏、碳渣销售,火电工程建设招标、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安装,发电设备配件、石油成品油销售。

董事会及管理层情况:天泰能源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管理层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财务总监1人。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泰能源总资产23.66亿元、净资产4.40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15.44亿元、净利润1.04亿元。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评估情况: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1055号一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月31日),天泰能源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为59,126.23万元。

增资前股权结构:长兴电力,持股比例为29.41%;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开投”),持股比例为47.06%;重庆恒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杰投资”),持股比例为17.65%;重庆松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果公司”),持股比例为5.88%。

增资后股权结构:长兴电力,持股比例为41.01%;铝开投,持股比例为30.85%;恒杰投资,持股比例为9.57%;松果公司,持股比例为3.19%;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重庆分公司”),持股比例为9.19%;重庆国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龙电力”),持股比例为6.19%。

本次增资情况:

1. 交易各方增资情况

2. 本次增资涉及现金增资及股权增资,股权增资对应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重庆盛渝兴龙电力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电力生产、购销、供应,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配售电网规划和建设;分布式能源规划和建设,新能源产业的规划和建设;电力行业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基础设施、商贸流通、矿产业等领域企业经营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盛渝兴龙总资产7,432万元、净资产7,432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87万元。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评估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兴电力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1283号一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4月12日)中对盛渝兴龙全部股权评估价值26,817.25万元,以其持有的盛渝兴龙50%股权作价14,316.95万元增资注入天泰能源。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兴电力参与天泰能源股权重组,符合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加速拓展公司配售电及综合能源业务,推动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股权重组后的天泰能源将打造成为综合能源服务示范项目企业,其存在的主要风险为经营成效不及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对天泰能源在运营中的日常管理和合规治理,积极与其他股东方密切沟通,共同推动天泰能源健康发展,提升经营效益。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1-024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12日收到董事肖培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函。肖培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肖培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肖培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肖培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肖培明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