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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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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1-023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上午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华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提名赵华涛先生、杨成三先生、王子刚先生、张星春先生、钟庆富先生、杨广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聘任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冯梅女士、沈伟先生对此议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乔玉湍先生弃权,弃权理由:本人仅任职三个月,过程中间勤勉尽责,在未经任何沟通的情况下,以换届为由,被更换,是对独立董事的不尊重,所以弃权。

公司于2021年2月份补选乔玉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时,乔玉湍先生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后续公司为其报名并多次提醒其确认报名流程及培训事宜,但其未按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公司一直未收到其提供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虑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以此次董事会换届优先考虑了具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候选人。

2、会议以7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提名刘昆先生、罗响先生、黄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昆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冯梅女士、沈伟先生对此议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乔玉湍先生弃权,弃权理由:本人仅任职三个月,过程中间勤勉尽责,在未经任何沟通的情况下,以换届为由,被更换,是对独立董事的不尊重,所以弃权。

董事张勇先生反对,反对理由:1、2021年2月刚刚补选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月初在未与其进行任何沟通情况下以换届为由进行更换,这是对独立董事工作的不尊重。公司董事会在独立董事提名及选举这项工作上过于草率、工作不严谨,董事会内部治理存在缺陷。2、新一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曾任公司第二、三届独立董事,在其之前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决策出现严重失误。因此对其能否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表示怀疑。

公司于2021年2月份补选乔玉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时,乔玉湍先生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后续公司为其报名并多次提醒其确认报名流程及培训事宜,但其未按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公司一直未收到其提供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虑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以此次董事会换届优先考虑了具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候选人。

刘昆先生在过往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不存在决策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其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1年5月13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5)。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华涛 先生,198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山东成通锻造有限公司、潍坊恒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力拓电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矿机华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昌乐洁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昌乐县垄泰火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昌乐县垄泰火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支护设备管理委员会主任,液压支架制造部部长,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赵华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赵笃学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成三 先生:1962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总经理,兼任新疆昌煤矿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山东矿机华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经理。曾任本公司铆焊分厂厂长、输送机械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兼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成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70,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杨成三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子刚 先生,1975年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皮带机事业部部长。曾任公司销售科科长、市场部经理、新疆昌煤矿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矿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曾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物资流通分会颁发的“煤炭支护行业优秀企业管理者”荣誉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王子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73,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王子刚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星春 先生,198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任新疆昌煤矿机有限责任公司、潍坊恒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麟游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谛麟实业有限公司、昌乐县裕安置业有限公司、昌乐县垄泰火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昌乐县垄泰火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山东矿机华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曾任市场营销服务中心服务部部长、法务部部长、市场管委会秘书长、监事会主席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张星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庆富 先生,973年生,中共党员,优秀技师。现任公司董事,兼任工程油缸厂厂长、昌乐洁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经理。1991年进入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车间主任、分厂副厂长、分厂厂长等职务,曾被共青昌乐县委授予昌乐县“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被昌乐县工会评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获得昌乐县人民政府授予的“昌乐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钟庆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广兵 先生,1983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工程师,兼任支架事业部部长、成都力拓电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公司支架研究所室主任、所长、支架总工程师等职。曾荣获2010年度山东省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参与研发的“ZY3600/07/15薄煤层机炮混采液压支架”荣获山东省中小企业局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潍坊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参与研发的“薄煤层综采成套设备”荣获昌乐县市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2014年荣获昌乐县“富民兴昌”劳动奖章;荣获2018~2019年度中国煤炭机械工业“优秀总工程师“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杨广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昆 先生:1968年生,专业会计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现任职于山东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刘昆先生曾担任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山东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综合计划部主管和主任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刘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昆先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罗响 先生:1970年生,拥有工商管理博士学位(PhD on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工商管理硕士(Intel MBA)及哈佛商学院(Harvard Business School)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专业培训证书。现任联合国项目事务署(UNOPS)中国首席代表,负责推动与中国政府及相关合作伙伴机构在重大项目管理、全球公共采购、灾后或战后基础建设、专项可持续发展基金管理及多边国际资源整合等领域合作。曾长期任职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及其他国际经济开发机构,牵头负责区域产业集群战略规划、方案计划实施,国际资源整合、跨国直接投资及项目风险管理等, 涉及包括清洁环保、新能源、先进制造业、生命健康、高新材料、互联网金融及服务外包等领域之重点项目筹划与管理。曾兼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青年创业投资指导,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中国区气候创行计划核心专家,证券信托业博士后导师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罗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响先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黄忠 先生,1982年生,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第五批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人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民法学》主讲人,重庆英才计划(名家名师)首批人选,重庆市高层次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首批人选、第三批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主要从事民法学、土地法、担保法等的教学与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科研项目十余项,出版《违法合同效力论》《地票制度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详解》(合著)等著作,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独立发表法学论文八十余篇;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奖、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等奖励。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截至本公告日,黄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忠先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1-027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5 月 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认真讨论,会议选举朱延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朱延博先生将与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朱延博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决议》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延博先生: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历任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行政秘书,办公室主任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延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1-024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上午在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龙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郭龙先生、潘军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担任公司监事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向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龙 先生:1981年出生, 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潍坊华新拉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潍坊恒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矿机华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曾任公司招聘培训主管、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郭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郭龙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军伟 先生: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会计科科长,历任公司成本会计、核算主管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潘军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潘军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1-026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通知和公告情况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5)。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5月12日下午2:30

2、召开地点:昌乐县开发区大沂路北段山东矿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赵华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网络投票的情况: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出席人员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400,026,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3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99,815,5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42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1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8%。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未出差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15,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472%;反对2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2%。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949,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807%;反对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597%;反对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98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15,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472%;反对2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2%。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15,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472%;反对2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2%。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15,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472%;反对2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2%。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15,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472%;反对2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2%。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15,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472%;反对2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2%。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949,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807%;反对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597%;反对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98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田军、王芳芳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