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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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2021-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于2021年5月20日15:0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qszy600103@163.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600103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等具体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13:00-14: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sns.sseinfo.com)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sns.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公司财务总监余建明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潘其星先生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为提升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投资者在2021年5月20日15:0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qszy600103@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600103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21日下午13:00-14: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91-83367773,邮箱:qszy600103@163.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13日召开了九届九次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 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0-064)。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三)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5月12日)

(四)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

(五)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12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12月1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0)。

(二)2021年5月12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3,488,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45%,回购最高价格2.39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88元/股,回购均价2.1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00,460,452.90元(不含交易税费)。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12月1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0)。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持有5%以上股东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2),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第三大股东,以下简称“福建省盐业”)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起六个月内,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00元,增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2.6元/股。截至本公告日,福建省盐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7%,增持均价为2.11元/股,增持金额为1,055,248.43元。目前,其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56,005,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57%。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93,488,760股,根据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