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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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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请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1-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1一62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请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豪润达”)董事会于2021年5月12日收到股东的临时提案,提请增加到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2021年5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乘泽”)与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高新”,与浙江乘泽合称为“提案股东1”)联合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以下简称“临时提案1”)的电子邮件,临时提案1的主要内容为:

“提案一:公司董事王晟先生、王冬雷先生因自身原因已经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保证上市公司正常治理结构,保持公司稳定发展,提案股东1提名增补吉学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进入公司董事会。

提案二: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汤庆贵先生、郝亚超女士因个人原因已经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呈。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提案股东1提名增补谢捷先生、王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进入公司董事会。”

吉学斌先生、谢捷先生、王硕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2、2021年5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浙江乘泽、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德豪投资”)、王晟(浙江乘泽与芜湖德豪投资、王晟合称为“提案股东2”)联合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以下简称“临时提案2”)的扫描件,临时提案2的主要内容为:

“鉴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董事会席位出现空缺,为保证董事会有效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提名王冬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冬明先生简历见附件。

3、2021年5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鑫睿”)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以下简称“临时提案3”)的扫描件,临时提案3的主要内容为: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的施行,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同时,上市公司的履职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完善上市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在稳健发展的同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20,000万元人民币

4、保费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此外,我们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此外,《公司章程》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有如下规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案股东的资格说明如下:

(1)截至上述函件发出之日,蚌埠高新持有公司4.70%股份(82,872,928股);建信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03号资产管理计划(交易所账户名称为“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0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103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4.04%股份(71,325,966股)。浙江乘泽根据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签订的《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框架协议》受托行使前述4.04%股份的相关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并表决。因此,提案股东1合计持有公司8.74%股份(154,198,894股)。

(2)截至上述函件出具之日,国寿基金管理的“国寿安保-华鑫信托定增7号资产管理计划”(交易所账户名称为“国寿安保基金-广发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0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105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4.98%股份(87,882,136股)。浙江乘泽根据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框架协议》受托行使前述4.98%股份的相关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并表决;芜湖德豪投资持有公司3.50%股份(61,774,114股);王晟先生持有公司1.95%股份(34,406,400股)。因此,提案股东2合计持有公司10.43%股份(184,062,650股)。

(3)截至上述函件出具之日,蚌埠鑫睿持有公司4.22%股份(74,434,947股)。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案股东1和提案股东2均具有提出临时提案、提名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蚌埠鑫睿持有公司4.22%股份(74,434,947股),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

2、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若上述董事成功当选,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不再设置总议案,除上述变动及调整有关编码序号外,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方式和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不变。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1、吉学斌先生简历

2、王冬明先生简历

3、谢捷先生简历

4、王硕先生简历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1、吉学斌先生简历

吉学斌,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硕士学位。1997年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员;2000年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高级经理;2002年任新时代证券股份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2005年任北京创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部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兼金融市场总部总经理。吉学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吉学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冬明先生简历

王冬明,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2年至2000年,任中国基建物资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及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13年,任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照明事业部总经理。2013年6月加入雷士照明(现更名为雷士国际),现任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王冬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冬明先生与合计持有公司9.67%股份的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王晟存在关联关系,王冬明先生与王晟先生为兄弟关系。

王冬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谢捷先生简历

谢捷,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硕士学位。2001年7月至2007年6月任中信信托高级经理;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任中国国际金融公司高级经理;2009年7月至2012年4月任中粮信托信托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5年7月任浙商金汇信托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先后任中国国际金融公司董事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执行负责人、公司管理部顾问;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

谢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谢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硕先生简历

王硕,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硕士学位。曾就职于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3222)第一届第二届董事、董事会秘书、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顾问,现任腾跃基金(Teng Yue Partners L.P.)专家顾问、迈博斯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旗下产品创胜集团)董事、北京迈迪顶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1一6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5月12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乘泽”)与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高新”,与浙江乘泽合称为“提案股东1”)联合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的电子邮件;股东浙江乘泽、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德豪投资”)、王晟(浙江乘泽与芜湖德豪投资、王晟合称为“提案股东2”)联合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的扫描件;以及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鑫睿”)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的扫描件。提案股东1提名增补吉学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增补谢捷先生、王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将《关于提请补选吉学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股东2提名王冬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增加《关于提名王冬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蚌埠鑫睿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临时提案事项详见与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提请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不再设置总议案,除上述变动及调整有关编码序号外,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方式和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不变。

现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出售公司持有的全部雷士国际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

(1)补选吉学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补选王冬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提请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

(1)补选谢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补选王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若上述董事成功当选,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股东1、提案股东2以及蚌埠鑫睿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6日、5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出售公司持有的全部雷士国际股票的公告》、《关于股东提请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四)现场会议登记日:2021年5月21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晟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5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提请增加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共三份)。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交易委托进行投票。

(一)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股东会议届次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累计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二)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交易委托进行投票。

1、投票代码:362005

2、投票简称:德豪投票

3、投票时间:2021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在投票当日,“德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

(3)输入投票代码362005;

(4)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例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注: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采用累积投票制,因此不再设置总议案。

(5)在“买入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2)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信用账户的投票方式

如果投资者是以融资融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将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直接进行投票。融资融券账户的具体投票方式请提前四至七日咨询投资者具体开户的券商确认投票表决的方式,以保障投资者顺利行使股东权利。

附件二:

回 执

致: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下午2:30举行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下午2:30举行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11:00-12: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 网络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9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daimay.com。本公司将会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公司拟于2021年5月21日11:00-12:00召开业绩发布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发布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11:00-12: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3)网络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总裁姜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肖传龙。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21日11:00-12:0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观看业绩发布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 2021年5月19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daimay.com。本公司将会于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本公司证券部

电话:021-68945881

邮箱:IR@daimay.com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44

债券代码:113536 债券简称:三星转债

转股代码:191536 转股简称:三星转股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年5月2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间,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 元(含税)。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公积金转增 4 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3)。

(三)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将根据《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一) 公司将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 自 2021 年5月2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三星转债”转股代码(191536)将停止交易,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三星转债”转股代码(191536)恢复交易,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 2021年5月19日(含2021年5月19日)之前进行转股。具体转股要求请参阅公司于 2019 年5月29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其他

1、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572-8370557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亚振家居 公告编号:2021-022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周三)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5月19日(周三)11:00-12: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伟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代)张大春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7日(周一)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business@az.com.cn)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9日(周三)11:00-12: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

联系方式:0513-84296002

电子邮箱:business@az.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于近日在“招标采购\推荐中标侯选人公示”中发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十八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二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以下简称“公示1”)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十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一次35-330千伏材料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以下简称“公示2”),公示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公示期为3天。

一、中标情况概述

公示1中公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十八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二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711-21OTL04621006),(分标编号:SG2104-1402-21002)包1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物资为导地线。

公示2中公示公司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十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一次35-330千伏材料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711-21OTL04721007),(分标编号:SG2114-1402-21002)包7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物资为导地线。

据公司测算,上述中标物资总价值共计人民币4833.868094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2.50%。

二、中标公示主要内容

上述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单位分别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网物资有限公司,详细内容请查看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公示1: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021051214134538_2018060501171107

公示2: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021051214241525_2018060501171107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保障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

2、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9日成立,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总部集中招标代理平台和重大工程物资供应服务的专业机构,为电网建设、生产运行和经营管理提供高效招标代理和物资供应服务。

3、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是浙江省能源领域的核心企业。

4、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新疆注册的全资子公司,以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保障自治区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

5、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河北南部电网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营业区域覆盖石家庄、邯郸、保定、沧州、邢台、衡水六市及雄安新区。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以上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五、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本公司获得以上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相关后续合同的签订、执行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重要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发来的股权质押展期及解除股权质押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权质押展期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权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1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7,3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65%)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1年5月12日,该笔质押于2021年5月12日办理展期手续,展期后的质押到期日为2022年5月12日,申东日先生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展期手续。

2019年5月13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28,000,000股(占当时本公司股份总额的7.00%)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0年5月12日,该笔质押于2020年5月12日办理展期手续,展期后的质押到期日为2021年5月12日。2021年2月8日和2021年5月11日,申东日先生累计购回上述质押的25,270,000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71%)股份,剩余2,73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62%)股份于2021年5月12日办理展期手续,展期后的质押到期日为2022年5月12日,申东日先生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展期手续。

2、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19年5月13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28,000,000股(占当时本公司股份总额的7.00%)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0年5月12日,该笔质押于2020年5月12日办理展期手续,展期后的质押到期日为2021年5月12日。2021年2月8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质押的10,680,000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41%)股份;2021年5月11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质押的14,590,000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30%)股份,上述操作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11,559,098股,占公司总股本47.82%。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及解质押之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72,04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4.0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61,325,098股,占公司总股本59.06%,其中,申东日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72,040,000股,占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7.57%,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未进行股权质押。

二、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展期、解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展期及解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展期及解质押的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电网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电网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91,394,0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96%)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9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480,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恒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的《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王信恩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394,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6%,其中恒邦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67,716,706股,占公司总股本5.90%,王信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67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44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以大宗交易拟减持所持股份不超过22,9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拟减持所持股份不超过11,48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7.截止本公告日,恒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所作出的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计划减持股东恒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计划减持股东恒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恒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4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5月12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1,169,2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13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

咨询联系人: 欧瑾

咨询电话: 0755-33682137

传真电话:0755-33683385-213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36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