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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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下午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股权的议案》

公司根据未来战略规划,拟向独立第三方PLUTO CONNECTION LTD及SCGC Capit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转让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下称“目标公司”) 4,900万股股权(出资2,450万美元,占其已发行股份总额的8.617%),转让价格参考独立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估值约71,000万美元(约1.14美元/股),与交易对方磋商确定转让价格为1.25美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6,125万美元。公司与交易对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预计可产生约3675万美元的投资收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有正面影响,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目标公司于2014年8月在开曼群岛注册设立,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其最终生产运营实体为中芯长电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盛合晶微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下称“盛合晶微”)。盛合晶微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中段凸块硅片级先进封装及硅片测试业务。目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7,763.11万美元,净资产为29,052.05万美元,营业收入为21,680.31万美元,净利润为814.21万美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决定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6月3日在江阴市滨江中路275号荷花池会议室召开(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3日 9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荷花池会议室(江阴市滨江中路27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3日

至2021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14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后续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31日一一2021年6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0-86856061

2、传真:0510-86199179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中路275号

5、邮政编码:214431

6、电子信箱:IR@jcetglobal.com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终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先进”)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 涉案的金额:1,612.47万元人民币及相关诉讼费、保全费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在2020年度对本案涉及的加工费1,612.47万元人民币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原审被告瑞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章公司”)不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沪0117民初12602号民事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沪01民终3799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先进就其与瑞章公司的封装加工合同酬金纠纷,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并于2020年9月14日收悉《案件受理通知》(案件编号:(2020)沪0117民初12602号)。公司请求判决瑞章公司支付原告封装加工测试费人民币16,124,699.89元人民币,逾期付款利息464,896.82元人民币,材料费用1,356,924.48元人民币及诉讼费用、保全费用。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临2020-049)。

二、一审判决情况

2021年1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沪0117民初12602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瑞章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封装加工费16,124,699.89元;

(二)被告瑞章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6,124,699.89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三)驳回原告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临2021-009)。

三、原审被告上诉情况

原审被告瑞章公司不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沪0117民初12602号民事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具体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情况

上诉人:瑞章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

(二)上诉请求

1、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依法改判:上诉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被上诉人人民币9,592,684.89元。

2、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主张的利息请求。诉讼费、保全费依法承担。

(三)主要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临2021-012)。

四、本次诉讼进展一一二审判决(终审判决)

2021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沪01民终3799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0,783元,由上诉人瑞章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在2020年度对本案涉及的加工费1,612.47万元人民币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如后续收回上述款项,将会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