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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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0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傅光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37人,代表股份713,500,4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44,405,750股的比例为57.3366%。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602,600,9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8.4248%;(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110,899,4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118%;(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25人,代表股份119,756,7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23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713,330,0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0,729,06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4%;反对42,3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5%。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709,239,8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9%;反对521,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弃权3,739,3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6,639,759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90%;反对521,215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0%;弃权3,738,4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1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697,671,0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15%;反对15,828,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84%;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0,604,195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166%;反对10,294,768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3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表决情况: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713,330,0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0,729,06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4%;反对42,3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5%。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712,996,3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4%;反对375,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0,395,451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5%;反对375,912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0%;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252,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1%;反对375,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9%;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0%。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712,585,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8%;反对914,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9,984,52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50%;反对914,94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在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傅光明、傅长玉、傅芬芳、傅露芳、周红、杨虹等七个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592,581,621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0,876,48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0,857,16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9%;反对42,3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714,414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713,458,1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0,857,16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9%;反对42,3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714,4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713,411,6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8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0,810,66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9%;反对88,8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667,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9%;反对8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697,548,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42%;反对15,952,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99,828,434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171%;反对11,071,029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3,803,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795%;反对15,952,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713,458,1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10,857,16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9%;反对42,3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提名丁晓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706,288,7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93%;反对7,211,6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8,569,8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94%;反对2,329,59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00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45,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780%;反对7,211,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何秀荣先生、王栋先生、杜兴强先生在本次会议上作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其在2020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情况、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浩、陈峰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