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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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1-025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3点。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知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21年5月7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28号广州方圆奥克伍德豪景酒店11楼12号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6人,代表公司股份502,013,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12,370,038股)的55.0231%。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名,代表股份376,453,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12,370,038股)的41.261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3、网络投票的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25,560,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12,370,038股)的13.76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2,013,9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7,826,3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2,011,8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弃权2,1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7,824,2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0股;弃权2,1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5%。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2,013,9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7,826,3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2,013,9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7,826,3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0,934,147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7849%;反对1,079,77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151%;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6,746,547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2166%;反对1,079,77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7834%;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0,932,547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7846%;反对1,081,37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154%;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6,744,947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2154%;反对1,081,37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7846%;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2,013,9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7,826,3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7,133,83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0359%;反对568,584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133%;弃权14,311,506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850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22,946,23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9.2037%;反对568,584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125%;弃权14,311,506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3837%。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2,013,9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7,826,3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2,012,2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66%;反对1,6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32%;弃权1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7,824,6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6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1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2,013,8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7,826,2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弃权1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4,012,193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4061%;反对4,795,933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9553%;弃权3,205,799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638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29,824,593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4.1943%;反对4,795,933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4797%;弃权3,205,799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326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 2/3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595,7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1.2981%;弃权8,498,7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692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2,408,1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2583%;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7.5755%;弃权8,498,7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166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595,8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1.2981%;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692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2,408,2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2583%;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7.5755%;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166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595,8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1.2981%;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692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2,408,2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2583%;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7.5755%;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166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595,8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1.2981%;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692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2,408,2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2583%;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7.5755%;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166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595,8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1.2981%;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692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2,408,2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2583%;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7.5755%;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166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595,8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1.2981%;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692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2,408,2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2583%;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7.5755%;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166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595,8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1.2981%;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692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2,408,2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2583%;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7.5755%;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166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595,7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1.2981%;弃权8,498,7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692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2,408,1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2583%;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7.5755%;弃权8,498,7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166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并废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595,8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1.2981%;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692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2,408,2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2583%;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7.5755%;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166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595,8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1.2981%;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692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2,408,2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2583%;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7.5755%;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166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595,8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1.2981%;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692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2,408,2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2583%;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7.5755%;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166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595,8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1.2981%;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692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2,408,28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6.2583%;反对106,919,428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7.5755%;弃权8,498,615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166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2,008,2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5,7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7,820,6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7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2,013,9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7,826,32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 2/3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郑敏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作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卢润姿律师、林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会议主持人、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卢润姿律师、林颖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索菲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称“《股东大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相关事宜。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3:00在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28号广州方圆奥克伍德豪景酒店11楼1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江淦钧先生主持,会议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一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02,013,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23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76,453,1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61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5,560,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20%。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股东资格。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以下提案:

1.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制定〈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8.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19. 《关于修订〈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

20.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21. 《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并废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3.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24.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5. 《关于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26.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议案十二、议案二十六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上述提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据。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02,013,925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02,011,825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弃权2,100股。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502,013,925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02,013,925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500,934,147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9%;反对1,079,778 股;弃权0股。

6. 《关于制定〈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500,932,547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6%;反对1,081,378 股;弃权0股。

7. 《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502,013,925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8.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87,133,835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59%;反对568,584 股;弃权14,311,506 股。

9.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502,013,925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502,012,225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600股;弃权100股。

1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502,013,825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反对0 股;弃权100股。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94,012,19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61%;反对4,795,933股;弃权3,205,799 股。

1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86,595,782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弃权8,498,715 股。

1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86,595,882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弃权8,498,615 股。

15.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86,595,882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弃权8,498,615 股。

1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86,595,882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弃权8,498,615 股。

1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86,595,882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弃权8,498,615 股。

18.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同意386,595,882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弃权8,498,615 股。

19. 《关于修订〈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

同意386,595,882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弃权8,498,615 股。

20.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86,595,782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 股;弃权8,498,715 股。

21. 《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并废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86,595,882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弃权8,498,615股。

2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386,595,882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弃权8,498,615股。

23.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同意386,595,882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弃权8,498,615股。

24.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386,595,882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90%;反对106,919,428股;弃权8,498,615股。

25. 《关于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502,008,225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5,700 股;弃权0股。

26.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502,013,925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章) 经办律师:卢润姿

律所负责人:刘涛 林 颖

中国 广州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