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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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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1-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125万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5月2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3号)文件核准,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注1)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427号)批准,公司发行的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17年1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42个月(注2),本次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为王江林、安吉恒林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恒林商贸”)、王雅琴、王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125万股,将于2021年5月21日上市流通。

注:1、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日更名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恒林”);

2、因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江林、恒林商贸、王雅琴、王凡于2018年4月16日承诺将各自所持公司首发限售股延长锁定期6个月,即自2020年11月23日限售期满之日起延长锁定期至2021年5月21日。详见公司编号为2018-030的公告。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2017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江林、恒林商贸、王雅琴、王凡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江林及董事王雅琴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公司所有。本人将恪守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本人已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违规转让公司股份的,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薪酬中与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相等部分的金额。

2、股东恒林商贸、王凡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公司所有。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本人/本企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江林、持股5%以上的股东恒林商贸承诺:

自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将视自身财务情况及资金需求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或减持。本人/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的减持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果公司股票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本人/本企业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在公司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限售股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未将所得收入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本企业现金分红、薪酬中与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相等部分的金额。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恒林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注: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收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为刘德新先生、陈全先生。详见公司编号为2018-068的公告。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1,25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5月21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