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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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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1-043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上午10:00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

(三)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共有8名董事参与通讯表决。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涂晓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乙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王振民先生递交的辞呈,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由于王振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王振民先生的辞职需自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郑永宽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如郑永宽先生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时将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1-04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白景涛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涂晓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乙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涂晓平先生、张乙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涂晓平先生、张乙明先生简历

涂晓平先生:出生于1965年7月,高级会计师,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水运经济系财务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后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历任安徽江海运输公司计财科会计,安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计财科副科长,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财务部文员,招商局仓码运输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招商局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招商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张乙明先生:出生于1964年2月,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天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和工学硕士学位,后获大连理工大学系统分析与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大连电瓷厂副厂长,大连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局长助理,大连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助理、副主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辽宁省普兰店市市委副书记、普兰店市人民政府市长,大连普湾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大连市中小企业局、市国防科工办)主任(局长)、党委书记,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务。

涂晓平先生、张乙明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上述人员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上述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1-045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振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振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王振民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振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振民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期间,王振民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王振民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严格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王振民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对《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郑永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郑永宽先生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时将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永宽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函详见附件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一一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规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永宽的相关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郑永宽先生简历

郑永宽先生:出生于1978年3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及侵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历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

郑永宽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郑永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书的承诺函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书的承诺函

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本人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一一独立董事备案》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承诺人:郑永宽

2021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1-04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和2021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0)和《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公司定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一、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21年5月17日,公司收到股东招商局港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70,878,000股A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29%,以下简称“招商局港通”)《关于提议增加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招商局港通提议将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招商局港通关于增加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该新增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的事项外,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30日发出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2021年5月7日发出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补充通知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14:4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联系人:胡静競、吴子朋

联系电话:86-755-26828888 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6886666(传真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邮箱:Cmpir@cmhk.com(邮件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

B股股东应在2021年5月14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英文)》等相关公告。

4.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5.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中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英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英文)》等相关公告。

6.审议《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提案涉及关联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7.审议《关于2021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1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提案涉及关联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8.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9.审议《关于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计划的议案》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10.审议《关于审议公司发行债券产品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提案将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11.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12.审议《关于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13.审议《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提案涉及关联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4.审议《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15.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16.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等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中,除提案10外,其余提案将以普通决议批准。第15、16项提案分别为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1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4、提案6、提案7、提案8、提案11、提案12、提案13、提案14、提案15、提案1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0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五、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均以2021年5月26日17:00之前收到为准;

(3)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静競、吴子朋

联系电话:86-755-26828888 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6886666(传真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邮箱:Cmpir@cmhk.com(邮件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邮编:518067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可表决票数总数:候选人数量×持股数=可用票数。

2、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赞成”、“反对”和“弃权”项,可在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栏内填写对应的票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可用票数,可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数倍。投给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如果您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拥有的总票数全部投给该候选人。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872

2.投票简称:招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选举非独立董事(第15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