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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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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上午9点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4日以直接送达、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张茂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7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截至2021年5月7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23,41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回购最高价格8.9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70元/股,回购均价8.5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99,999,825.40元,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23,413,700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授权董事会按照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办理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董事会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购汇、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外汇套期保值措施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近年来外币汇率的大幅波动,给外贸企业增加了汇兑风险,公司为更加有效的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对2018年4月24日编制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收支的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对《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费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对公司的费用管理,明确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规范费用的领用和报销程序,控制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益,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对《公司费用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存货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6)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有效期。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21年6月3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希良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月4日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7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截至2021年5月7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23,41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回购最高价格8.9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70元/股,回购均价8.5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99,999,825.40元,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23,413,700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5月修订)》公司授权董事会按照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规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82元/股。

●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保持公司长久持续运营能力和发展,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投资者预期,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拟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具体预案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

2、公司将于2021年6月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编号:2021-044)。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82元/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内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2.8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15,600,62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97%;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2.8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800,31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结果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低于2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八)回购股份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82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5,600,624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预计公司股权机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具体注销后的股权结构以回购及注销实际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35.22亿元,流动资产14.88亿元。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1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5.68%、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13.44%。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超过2亿元,不低于1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具有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意将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2021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持股5%以上大股东夏可才先生,计划自2021年3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2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公司总股本于2021年5月12日进行了变更,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1-037)的2.09%。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可才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六、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问询,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收到的回复如下:

1、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持股5%以上大股东夏可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21年3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暨自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10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2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09%。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八、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6、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有效期。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九、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1、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一路111号,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3日

至2021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交易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00、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1年6月3日(9:00-12: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杭州萧山经济开发区金一路111号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金一路111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编: 311215

电话:0571-22897199

传真:0571-22897100

联系人:王莎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健盛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