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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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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补充公告

2021-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2021年5月17日,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申请》,提议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据此,公司对《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公告》作如下补充:

补充前: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2020年5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5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四)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六)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七)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廖科超、张国照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王朝宗,拟聘任为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万股。

(八)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九)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补充后: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2020年5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5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四)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六)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七)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廖科超、张国照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王朝宗,拟聘任为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万股。

(八)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九)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原公告除“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有补充外,其他内容不变。

对于上述补充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1年6月1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021年5月17日,公司3%以上股东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提请公司202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申请》,提议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审议《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1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26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公司三级子公司广东诺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5、《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上述议案于2021年5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第3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5月27日前(含当天)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闵文蕾

电话:0755-29977586

传真:0755-2769771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6月1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