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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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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1-023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7日分别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三名监事共同推选杨敏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户娜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1-02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本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248.40万股。回购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82,879,546元减少为580,395,546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1年5月19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曲美家居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 2021年7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7:00

3、联系人:孙潇阳、刘琼

4、联系电话:010-84482500

5、传真号码:010-84482500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1-022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公司A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董事赵瑞宾、赵瑞杰、吴娜妮、谢文斌、饶水源,独立董事罗炘、陈燕生、傅江、刘松因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共九项,不涉及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议案1-4、6、7、9,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议案5、8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津溪、乔辰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