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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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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21-037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57-1号济南高新万达J3写字楼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18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宝才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40人,代表股份179,903,5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2109%。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3人,代表股份95,424,1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67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84,479,3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534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39,091,0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6509%。

2.会议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讨论审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9,583,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9%;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770,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5%;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讨论审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9,583,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9%;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770,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5%;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讨论审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9,583,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9%;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770,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5%;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讨论审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9,583,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9%;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770,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5%;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讨论审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9,216,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79%;反对471,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21%;弃权2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403,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17%;反对471,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62%;弃权2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2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9,583,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9%;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770,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5%;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及其他机构融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9,583,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9%;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770,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5%;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9,583,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9%;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770,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5%;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关于2021年度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4,226,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2%;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770,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5%;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2021年度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4,226,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2%;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770,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5%;反对320,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关于购买2021年度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9,222,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14%;反对595,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9%;弃权8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409,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77%;反对595,2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28%;弃权8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5%。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9,567,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0%;反对336,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754,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94%;反对336,4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9,800,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6%;反对103,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987,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57%;反对103,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健、张文婷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