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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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补充公告

2021-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业 公告编号:2021一039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的《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公司向上海水气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水气石公司”)承租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59幢和60幢部分物业、淮海中路1487弄58号物业,租赁期内合同总金额约为10.75亿元。

现将有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收益分成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及会计处理

租赁合同生效后,公司向上海水气石公司银行账户支付13,000万元收益分成保证金。该笔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体现在资产负债表“其他非流动资产”。对公司当期现金流有一定影响,对公司日常经营没有实质影响。

公司有权在后续年度将保证金按季度抵扣应向上海水气石公司支付的收益分成,直至抵扣完毕。收益分成按照计租季度计算及支付。每个计租季度公司和上海水气石公司以30%:70%比例分配该季度收益分成。

计租季度收益分成=计租季度经营总收入-计租季度基本租金-计租季度经营成本

二、收益分成的结算频率及财务影响

收益分成按照计租季度计算及支付。项目公司于每个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季度的经营总收入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收益分成计算表提供给上海水气石公司,双方确认收益分成计算表后上海水气石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于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分成支付给上海水气石公司。该项收益分成支出,计入项目公司成本。

公司有权自第3个计租年度起按季度抵扣支付给上海水气石公司的13,000万元收益分成保证金,直至抵扣完毕。保证金抵扣完毕后,若后续年份项目公司未实现盈利,项目公司无义务支付收益分成。

三、项目权益归属及后期投入

此项目运营模式属于承租运营,较以往承租运营项目,与物业出租方商定了固定租金+收益分成,及收益分成保证金的安排,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经营风险。该项目收入(租金、物业费等)归属于公司用于经营该项目而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对该项目公司有实质控制权,对日常经营有决策权,该项目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项目公司与交易对方无股权关系。

该项目前期装修一次性投入由项目公司承担。除前期一次性装修投入外,后续日常维修维保支出由项目公司承担,作为日常经营成本,在每季度收益分成前列支。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