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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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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1-039

债券代码: 128056 债券简称: 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通知情况

2021年04月29日,《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5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0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时和13:00一15:00时;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05月19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仙华南街800号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炳灶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90,81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534%。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90,76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442%。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4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四)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五)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8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000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8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000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8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000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7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500股;反对30,500股;弃权0股。

(五)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7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500股;反对30,500股;弃权0股。

(六)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7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500股;反对30,500股;弃权0股。

(七)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7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0股;反对31,000股;弃权0股。

(八)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8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000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

(九)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8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500股;反对12,500股;弃权0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