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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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出售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2021-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1-023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出售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2021年5月19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公司拟将持有的招金期货有限公司20.04%股权转让给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交易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 本次交易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本次交易中相关方能否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尚具有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国际贸易主营业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与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金控”)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公司拟将参股公司招金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期货”)20.04%股权转让给淄博金控,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招金期货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最终的转让价格确定需要履行的必要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059038716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大鹏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9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9楼

经营范围:按照监管规定,以自有资金对未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产业园区及标准厂房建设及运营;创业投资咨询;创业管理服务;受市政府委托资产管理、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淄博市财政局持有100%股权,为淄博金控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招金期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3290741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军

注册资本:10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4月9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45号甲3号5层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持有49.96%股权,岜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公司持有20.04%股权。

四、《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将持有的招金期货20.04%股权转让给淄博金控,淄博金控具有受让上述股权的意向。

2、经双方初步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照每股不低于3.3元,具体价格需要在审计评估的基础上,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履行各自股权转让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系股权转让的意向性协议,具体权利义务应以双方签订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筹划出售招金期货的股权,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将与公司主业关联度不高的资产进行处置,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出售处于筹划阶段,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仅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及相关交易条款以交易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股权出售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公司将根据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