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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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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4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淡水泓二路96号,思进智能全资子公司一一宁波思进犇牛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忠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9,225,5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672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8,81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158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13,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43%。

(3)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94,0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685%。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25,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2%;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李忠明先生、李梦思女士及其控制的宁波思进创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国俊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2,184,5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10,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