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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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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

2. 2021年5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4.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成立白城吉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白城吉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一白城吉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成立白城吉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056)。

(二)审议《关于成立白城绿电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白城绿电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白城市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白城东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远景能源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一白城绿电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51%以现金方式出资,根据项目进展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成立白城绿电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057)。

(三)审议《关于成立四川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四川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一四川吉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50,0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根据项目进展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成立四川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05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关于成立白城吉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促进公司氢能产业发展,公司拟成立吉电股份全资子公司一白城吉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进展逐步注入。

2. 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白城吉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白城吉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氢气储运技术开发及推广;加氢站、制氢站基础设施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租赁;风力及光伏发电项目开发;风力及光伏发电;氢气储运设备开发及制造;加氢设备制造、电解制氢设备制造;以企业自有资金对氢能产业项目进行投资;技术进出口。

注册资金:2,000万元

注册地址:白城洮北经济开发区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成立白城吉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白城分布式发电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的建设工作,促进新能源发电与制氢产业深度融合。

2.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成立全资子公司,有助公司在白城地区发展氢能产业,加快推动公司氢能产业发展步伐,提高公司在国内氢能行业的影响力。

3.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主要风险:拟投资的白城分布式发电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经济效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应对措施:加深项目前期论证深度,控制投资节奏和投资风险。

五、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关于成立白城绿电园区配售电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加快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开发,公司拟与白城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白城能投”)、白城东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简称“白城建设”)、远景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远景能源”)成立合资公司一白城绿电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共同开展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增量配电网建设及相关售电业务,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51%以现金方式出资,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进展逐步注入。

2. 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白城绿电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白城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白城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21年5月

注册资本金:1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谢殿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800MA84NMLE9F

注册地址:白城工业园区双创大夏。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能源、农业开发、水利设施、城市建设、道路交通等相关领域进行投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氢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能源供给、供电、配电运营及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关系及股东情况

(1)股东情况

(2)主要产权关系情况

无投资子企业。

3.公司与白城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经核实,白城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白城东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白城东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

注册资本金:1500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志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8025650722633

工商注册号:220800000014270

注册地址:白城洮北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网络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机械。

2.产权关系及股东情况

(1)股东情况

(3)主要产权关系情况

3.公司与白城东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经核实,白城东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时间:2008年3月

注册资本金:16500万元美元

法定代表人:张 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673004487B

工商注册号:320281400010950

注册地址:江阴市申港街道申庄路3号。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开发、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安装、调试及维修;电力销售。

2.产权关系及股东情况

(1)股东情况

(4)主要产权关系情况

3.公司与远景能源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经核实,远景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按持股比例51%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白城绿电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预核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配电网投资建设;电力销售、电力管理;碳审核、碳资产开发、碳交易;综合能源开发;电能、热能生产供应;电动汽车充电站系统建设、运营和咨询;能源合同管理;电力、热力、节能技术的投资、开发和服务;智能综合能源和用电、用热增值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金:2000万元

注册地址:白城洮北经济开发区

3.股权结构

4.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吉电股份委派,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余股东各委派1名董事。决议通过方式:吉电股份委派董事同意且过半数董事同意。

标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吉电股份委派,其余股东各委派1名监事。

标的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吉电股份委派。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成立合资公司,负责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配套电源、增量配电网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工作,为园区落户高技术企业提供清洁绿色电力,为示范园区清洁能源基地和绿电产业基地搭建起绿色能源桥梁,打造吉林省千万千瓦新能源消纳基地。有利于提升对公司品牌形象,助推公司效益提升。

2.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主要风险:项目存在未能按期开发成功的可能性。

应当措施:协助洮北区政府招商引资,促成企业落户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控制投资节奏,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需求逐步投入。

五、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关于成立四川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加快公司综合智慧能源发展,开发川渝地区综合能源项目,参与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开发,拟由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四川吉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金50,000万元。

2. 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四川吉电能源有限公司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在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吉电能源有限公司(预核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发电、输电、配电、供电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和风电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热冷气水氢储等综合智慧能源和增量配电网等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审核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注册资金: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当地的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综合智慧能源产业发展,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2.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主要风险:项目存在未能按期开发成功的可能性。

应对措施:控制投资节奏,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需求逐步投入。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3:4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1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才延福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高平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901,445,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07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893,800,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33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7,644,9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0%。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字。

(二)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8,079,296.98元,期初未分配利润-414,597,895.28元,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63,481,401.70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2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64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10,940,100.57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791,355,482.81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80,415,382.24元。公司2020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5.《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公司2021年度融资计划》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融资计划》。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外融资发生总额不超过309.65亿元。

7.《公司2021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投资计划》。2021年公司计划总投资为152,463.3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计划投资 97,336万元(新能源项目70,335万元、氢能项目13,500万元、综合智慧能源项目13,501万元);并购计划投资9,800万元(光伏项目9,800万元);技术改造 27,492万元(火电项目20,421万元、新能源项目7,071万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17,835.38万元(科技开发投资10,833.38万元、信息化投资7,002万元)。

8.《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和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国家电投的全资、控股公司合计持有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730,872,327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其中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9.《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中电投融和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65%的股权,公司与融和租赁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730,872,327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管单位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80亿元的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

10.《关于公司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富租赁”)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投,公司与康富租赁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730,872,327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管单位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30亿元的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

11.《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中期票据,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绿色公司债券。

12.《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2.1《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煤炭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国家电投持有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天煤业”)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其58.39%的股权,为露天煤业第一大股东。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扎哈淖尔”)是露天煤业的控股子公司,露天煤业持有其98%的股权。 公司与露天煤业、扎哈淖尔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吉林能投和露天煤业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730,872,327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一一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21年采购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

12.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国家电投和关联方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国家电投持有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煤业”)母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其66.89%的股权。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电公司”)75%股权。公司与白音华煤业、煤电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730,872,327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采购原煤,预计2021年采购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

12.3《关于接受国家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国家电投和关联方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国家电投物资装备公司是国家电投所属分公司。公司与国家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730,872,327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接受国家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采购配送服务费按不高于7%支付,预计交易金额为32,100万元。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郑多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