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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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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14: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光珠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97,404,2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68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7,260,5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66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4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167,6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23,9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2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4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94%。

3、出席会议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30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7%;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066,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75%;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30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7%;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066,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75%;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30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7%;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066,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75%;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30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7%;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066,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75%;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30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7%;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066,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75%;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30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7%;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066,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75%;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30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7%;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066,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75%;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徐玉锁先生及陈光珠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039,241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263,74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8%;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066,34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75%;反对101,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 鑫、段頔婧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1]C0061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5月20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其中,独立董事徐先达先生和独立董事张大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光珠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满足主营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和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要,充分提高公司财务杠杆使用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发展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陈光珠女士代表公司与广发银行及中国银行签署授信融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广发银行、中国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向广发银行及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一、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概况

公司同意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一年,相关具体事项以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同意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期限一年。公司拟将持有的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508,证券简称:思维列控)部分股份质押给中国银行,作为该笔融资事宜的增信措施。公司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事项属于董事会授权的权限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股份质押及拟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思维列控股份总数为14,740,628股,占思维列控总股本的5.41%。上述已质押及拟质押完成后,公司所持思维列控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总数为6,470,000股,占远望谷所持思维列控股份总数的43.89%,占思维列控总股本的2.37%。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广发银行及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和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以股权资产质押,作为向中国银行融资事宜的增信措施,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提高公司财务杠杆使用效率,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在贷款还清后,相应的股权资产质押将自行解除,因此对公司不构成风险,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