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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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202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ST松炀 公告编号:2021-032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5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ST松炀 公告编号:2021-033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5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459号),监管工作函全文内容如下: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我部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进行了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并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意见

报告期,公司内控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主要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通过其他非关联方方式占用公司资金,且涉及募集资金占用。

1.年报披露,2019至2020年度,公司累计向设备经销商支付设备采购款 3.92亿元,实质上构成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占用公司资金事项。请公司:(1)结合公司向有关设备经销商采购的交易背景、交易内容、付款及发货安排、内部审议审批程序情况,说明公司未能及时发现上述交易存疑的原因及责任人,以及公司采取的主要整改及内部追责措施;(2)结合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关联关系、有关利益安排,以及公司设备采购款流转过程,说明上述事项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及归还情况;(3)核实除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外,是否还存在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构收入利润循环、隐瞒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等违规行为;(4)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同时结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等相关规定,说明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段是否充分、完整,并结合财务报表存在错报的重大性和广泛性,提供作出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判断依据。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由于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对2019年财务报表中包括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未分配利润等多项科目进行重述调整。请公司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及本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要求,补充披露前期发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时的具体会计处理方式,本次会计差错调整的主要依据,以及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对应审计意见。

3.年报及有关公告披露,公司于2019年上市当年即开始出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且未及时发现和披露。2019年年报由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英大证券也称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1)请公司全体董监高结合自身履职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做出了虚假陈述,以及是否存在纵容、配合控股股东实施资金占用的情形;(2)请保荐机构结合持续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现场调查情况,说明是否恪尽职守、严格按规定履行保荐职责。

二、关于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

4.年报披露,公司主营环保再生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99亿元,较上期下降14.47%,生产量和销售量分别同比降低14.28%及16.91%。根据中国造纸协会预测,2020年纸及纸板生产总量同比增长约2.2%;纸及纸板表观消费量同比增长约6.5%。请公司:(1)结合行业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模式及客户拓展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偏离行业出现明显下滑的原因,并与同行业公司数据进行对比;(2)结合目前产能利用率、产销量情况,补充披露在建项目的产能能否充分利用,项目盈利能力能否达到预期状况。

5.年报披露,公司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价值2.9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8.12%,同比增长 1262.78%。其中,高强瓦楞纸项目厂区建设工程、高强瓦楞纸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热敏纸项目厂区建设工程期末余额分别为1.29亿元、0.38亿元及 0.54亿元。报告期内无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项目建设的具体时间规划、实际工程进度、预计完工时间,是否符合建设计划安排, 是否存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的情形;(2)上述项目的具体资金投向明细,包括采购设备、施工项目、投入时间和金额等,是否履行了预决算、招标等决策审批程序;(3)后续建设的资金来源,投产后预计新增产品产能、经济效益情况;(4)在建工程项目主要施工方、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合同定价是否公允。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根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司前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6亿元。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仅0.31亿元。其中报告期内使用1.61亿元、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0.67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包括募集资金的历次使用情况、前期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是否按时归还、具体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账情况等;(2)后续确保相关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规使用的保障措施。请保荐机构核查并说明:(3)为防范公司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募集资金所做的工作,是否在发现上市公司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时及时报告,是否勤勉尽责;(4)公司当前募集资金管理机制是否存在疏漏,并督导公司及时完成整改。

7.年报披露,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账面价值1.5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9.47%,同比增长43.23%,公司称主要是本期预付设备款大幅增加所致。其中,预付设备款1.29亿元,较上期末0.31亿元大幅增长。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预付设备款交易对象、预付时间、公司期后是否收到设备,以及公司与交易对象最近两年的交易情况、货款支付方式,说明是否持续采用相同支付方式;(2) 结合公司账款支付政策以及行业采购设备通行惯例,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设备款大幅增长的合理性、设备采购业务是否具备交易实质;(3)核实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的实际发生额、发生的退款情况,是否涉及关联交易。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之前,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根据该《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