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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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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1-034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20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北侧人人乐集团总部大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北侧人人乐集团总部大楼二层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4)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何浩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15,354,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714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6,236,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3%。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9,366,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105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48,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4%。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987,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9%。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5,987,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9%。

(4)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邹晓冬律师、张文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15,200,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议案通过。

(2)《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5,200,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82,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86%;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3)《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200,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82,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86%;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4)《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5,200,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议案通过。

(5)《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5,200,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议案通过。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966,4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0%;反对153,500股;弃权234,282股。

议案通过。

(7)《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5,200,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议案通过。

(8)《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200,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82,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86%;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9)《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200,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82,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86%;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10)《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2,7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86 %;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回避309,117,966股。关联股东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浩明投资有限公司、何金明、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82,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86%;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200,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82,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86%;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200,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82,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86%;反对153,500股;弃权0股。

(13)《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通过李毅、吕良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3.01 选举李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313,085,421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99.2806 %。选举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967,455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3.6194%。

13.02 选举吕良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313,098,015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46%。选举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980,04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3.8214%。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邹晓冬律师、张文斌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