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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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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股票代码:603600

信息披露义务人:阮正富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股份转让系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签署日期:2021年5月24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艺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阮正富,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305231965********,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永艺股份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公司股东阮正富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与其配偶甄乐姣为唯一份额持有人的“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玄元科新 17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向该“私募基金产品”转让股份合计4,899,612股。上述股份转让系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后续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21年5月20日-2021年5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阮正富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向一致行动人玄元科新 17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4,899,612股。以上股份转让系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0年12月14日,阮正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8日,阮正富以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3,0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

二、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公司股份情况

2021 年5月20日- 2021 年5月24日,阮正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一致行动人玄元科新 17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转让4,899,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阮正富

2021年5月2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阮正富

签署日期:2021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

在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公司5%以上股东阮正富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4,899,612股(含本数)给其配偶甄乐姣为唯一份额持有人的“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玄元科新 17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同时阮正富先生与该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一、 计划实施情况

2020年5月24日,公司收到阮正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转让计划完成的告知函》,阮正富先生于 2021 年5月20日-2021 年5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配偶甄乐姣为唯一份额持有人的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玄元科新17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产品”)合计转让公司股票4,899,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同时阮正富先生与该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以上股份转让系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份转让情况

2、本次转让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阮正富

乙方: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玄元科新17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一致行动的原则

(1) 乙方为甲方的一致行动人,并同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决策机制上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

(2) 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案,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乙方应以甲方的意见为一致意见。

2、一致行动的具体约定

(1) 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若乙方行使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投票权等,均以甲方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并放弃作出与甲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权利。

(2) 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乙方同意就行使股东权利时的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等全权委托甲方行使,乙方无需再向甲方出具书面委托书。

(3) 甲乙双方持股合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一致行动人的承诺与保证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署与本协议书内容相同、相似、相矛盾的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 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或者撤销本协议书项下所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本协议书所述各项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甲乙双方另行作出书面协议予以修改或取得对方的豁免或放弃的。

(3) 甲乙双方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的变化,不影响本协议的约定。

4、一致行动的有效期限

本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若乙方客户提前赎回私募基金全部份额的,自赎回之日起本一致行动协议自动失效。此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持股变动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成员或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股份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本次计划已实施完毕。

4、本次权益变动后,阮正富先生不再是公司单一持股5%以上的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阮正富先生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转让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一致行动协议》;

3、股份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