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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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1-03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投票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魏成文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三)董事李华先生、李建民先生和独立董事毛新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上述表决结果中:编码分别为8.00和10.00的《关于2021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0亿元额度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共2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3,606,454,334股及在其任职的柴志勇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95,640股回避了表决;议案11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所有议案均以普通决议事项获得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翟颖、梁慧茹

3.结论性意见: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1-03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5月14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1年5月24日下午股东大会结束后,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情况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其中,董事魏成文先生、李华先生、柴志勇先生、张晓东先生、李建民先生、尚佳君先生、石来润先生、独立董事李端生先生、刘新权先生和汪建华先生等10人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毛新平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4.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魏成文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汪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新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对成员组成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选调整如下: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毛新平先生、汪建华先生和董事李华先生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毛新平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新权先生、汪建华先生和董事尚佳君先生组成,并由独立董事刘新权先生担任召集人。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