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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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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2021-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 2021-044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2点在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产业大厦2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主席张雪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陈芳女士、高松先生、牟双双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经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决定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公司业务,解决公司目前短期现金流紧张的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罗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申请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21-046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0年度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上海度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度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势体育”)、熙金(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五家发行对象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779.14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数字体育云服务平台项目、数字体育综合体改造项目、亚洲赛及国际数字体育嘉年华项目、数字体育高端人才培养及体验中心项目。上述发行认购及股权协议转让完成后,浙数文化直接并通过永徽隆行合计控制本公司124,648,521股,占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21.84%。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出现变化,经与相关主体协商一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并于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修改议案。公司在原方案基础上调减了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调减为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三名特定对象,认购数量合计不超过90,746,858股,其中浙数文化认购不超过71,250,000股、度势体育认购不超过17,123,317股、电魂网络认购不超过2,373,541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方案,参与方浙数文化尚需报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财政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前置审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原因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各项工作。公司亦在此期间收到较多投资者关于本次方案的建议与关切,公司对此高度重视。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审慎决定,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三、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议案之前,已将该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罗顿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罗顿发展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罗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4、罗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21-047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

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同日签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上海度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度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势体育”)、熙金(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熙金资本”)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盈国视”)五家发行对象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分别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为原方案基础上调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三名特定对象。公司与熙金资本和朴盈国视终止了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和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及度势体育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计划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公司审慎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其中,浙数文化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在浙数文化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李庆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担任浙数文化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陈芳女士为电魂网络第一大股东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因此,本次与浙数文化和电魂网络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回避对上述事项的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32211766N

法定代表人:张雪南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7-1号1幢202室

注册资本:130192.395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文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及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版权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技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展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经营进出口业务,工艺美术品、文体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数文化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在浙数文化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李庆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担任浙数文化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数文化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985268XH

法定代表人:胡建平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注册资本:24799.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务:增值电信业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 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开发,国内广告发布;批发、零售:服装,日用百货,纺织品,计算机及配件;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服务,停车服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陈芳女士为电魂网络第一大股东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电魂网络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与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签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乙双方就终止原协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

1、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之日,原协议即告终止,原协议终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

2、原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均不用再履行原协议项下的义务,亦不再享有原协议项下的权利。

3、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其余一份作为备查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基于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拟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上述终止协议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上述终止协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议案之前,已将该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是基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内外部影响因素,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罗顿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罗顿发展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罗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4、罗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5、《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公告编号:临2021-043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11日开市起停牌,后续经交易相关方商讨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酷炫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炫网络”)的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1年5月11日,公司与酷炫网络股东郭磊、浙报融媒体科技(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报融媒体科技”)、天津坤泰鼎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坤泰”)分别签署了《资产认购意向协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9号)。

二、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如下:

1、公司与酷炫网络股东郭磊、浙报融媒体科技、天津坤泰分别签署了《资产认购意向协议》,确定双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合作方式等内容。

2、公司与交易各方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涉及到的相关问题积极研究、论证并进行了持续的沟通,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初步论证。

3、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4、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按要求披露《公司关于截至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号)及《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号)。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与有关各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但由于交易双方在关键条款上未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交易相关方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处于筹划阶段,交易相关方均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交易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终止后公司将继续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五、股票复牌安排及承诺事项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25日开市起复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指引的要求,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其他事项

由于公司本次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21-045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2点在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产业大厦2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侯跃武监事以通讯方式参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波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公告编号:临2021-048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罗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罗顿”)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海口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借款。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顿酒店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人民大道68号的房产【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21426号】,作为海口罗顿本次申请银行借款的抵押物。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海口罗顿具体办理本次事项,在上述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借款事项。

二、海口罗顿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海口罗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RL3U1E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6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伟锋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01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游艺娱乐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经纪人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体育保障组织;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票务代理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需备案);动漫游戏开发;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从事体育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总部管理;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海口罗顿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抵押资产情况

房产坐落于海口市人民大道68号,房屋建筑面积16,762.27平米,权利证号: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21426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罗顿申请银行借款,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业务,解决公司目前短期现金流紧张的问题,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房产作为海口罗顿本次申请银行借款的抵押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借款主要用于海口罗顿日常经营业务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其中相关抵押和担保均为银行借款所需。该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