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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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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2021-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对福建一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莆田永鸿文化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债权,债务人位于福建省漳州市、莆田市。截至交易基准日(2021年6月15日),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72,548,111.11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167,000,000.00元,重组宽限补偿金为5,548,111.11元。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一次性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二、债权资产情况

截止2021年6月15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序号债务人本金余额(元)收益余额(元)保证人抵质押物情况
1福建一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莆田永鸿文化广场投资有限公司167,000,000.005,548,111.11福建永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漳州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林雄申、吴文夫妇等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抵押:福建一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漳州市开发区36254.49平方米在建工程

2、质押:福建一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莆田永鸿文化广场投资有限公司100%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债权转让基准日2021年6月15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上述债权及其从权利等一切权利一并转让。

3、债权及其担保的具体情况以原债权人与债务人、各担保人签订的合同、相关权属证件、法院法律文书等确定的债权、担保物现状为准,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查看有关资料。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四、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征询或异议。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古先生、胡女士,联系电话:023-6771987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3-67719844。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78号美全22世纪写字楼A1座

六、特别说明

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