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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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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2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2021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审议事项为本行日常业务,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5日,本行召开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2020-2021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20)。

本行结合历史交易金额和实际业务需求,对2021年度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和预测,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2021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同意对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2021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进行调整。关联董事张金良、张学文、姚红、韩文博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该议案已取得本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行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议案的关联交易系基于本行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相关交易安排及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设定的年度上限合理。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未参加表决,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授信类关联交易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单位: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在设定2021年拟调整上限额度时,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1.第7项:2020年预测时已披露。结合2021年一季度实际发生额、新单保费增速测算及保险结构的变化,2021年该交易的总金额上限需调整为12亿元。

2.第1项、第3项至第6项、第8项:2020年预测时已披露。其中第3项、第4项、第5项、第8项均为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互相提供主营业务服务,结合业务实际历史发生情况,在保证未来业务协同发展的前提下,适度降低2021年预测金额上限。其中第1项、第6项因历史金额逐步趋于稳定,在保证本行平稳运营的基础上,适当调整2021年预测金额上限。

3.第11项:本行重新梳理了现阶段邮政集团授信类关联交易并调整2021年预测金额上限。综合考虑各项业务实际历史发生情况,在保证未来业务协同发展的前提下,适当调整2021年预测金额上限。

邮政集团以外的其他关联方的预测情况不涉及调整。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邮政集团成立于1995年10月4日,于2019年12月17日改制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依法经营各项邮政业务,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受政府委托提供邮政特殊服务。邮政集团注册资本1,376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0000192465,法定代表人刘爱力。邮政集团经营的主要业务包括: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法经营邮政储蓄业务;机要通信业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票发行业务;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各类邮政代理业务;报刊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政物流、电子邮件等新兴业务;邮政软件开发;电子商务;邮政用品及通讯设备销售;邮政工程规划及邮政器材销售;邮政编码信息和经济技术业务开发、咨询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广告业务;仓储服务;会务、礼仪服务及咨询;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百货、第一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家具、建筑材料、汽车的销售。保险兼业代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票务代理;文艺演出票务代理;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创意服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批发、零售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烟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批发、零售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烟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邮政集团总资产为118,170.90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488.43亿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288.79亿元,净利润为567.35亿元。

(二)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邮政集团为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为本行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行关联交易严格遵守监管规定,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开展业务以来,均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本行关联授信历史执行情况均正常,本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履行情况正常。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授信业务,具体包括本行对其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其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商业银行或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内外业务。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授信业务的定价,均依据市场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给予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授信条件。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原则和一般行业标准磋商确定,定价公允。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符合本行选择优质客户的客观标准。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相关合作有利于发挥集团综合平台协同效应。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在日常业务中按市场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过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2017年6月8日举行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授权本行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发行境外优先股有关事项,包括根据境外优先股发行条款,决定并办理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根据境外优先股条款规定,本行拟于2021年9月27日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行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psbc.com)。

二、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一)计息期间:自2020年9月27日(含该日)至2021年9月27日(不含该日)

(二)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6日

(三)股息支付日:2021年9月27日

(四)发放对象:截至2021年9月26日清算系统(Euroclear Bank SA/NV和 Clearstream Banking, S.A.)营业时间结束时,在纽约梅隆银行卢森堡分行(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SA/NV, Luxembourg Branch)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

(五)扣税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本行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六)股息率和发放金额: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重置日前的初始股息率为4.50%(该股息率为税后股息率,即为境外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根据境外优先股的计息本金金额、股息率和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确定境外优先股股息金额如下:

本行将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362,500,000.00美元,其中代扣代缴所得税36,250,000.00美元,实际支付给境外优先股股东326,250,000.00美元。

三、境外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会向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境外优先股的股息。截至本公告之日,共同存托人(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是唯一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本行向共同存托人付款或按其指示支付境外优先股股息后,应被视为已经履行本行就境外优先股支付股息的义务。如果最终投资者就有关股息在进入清算系统后向最终投资者的后续转付有任何疑问,最终投资者应向其各自的存管机构或中介机构查询。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2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1年5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委托出席1名,张金良董事长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韩文博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张学文董事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2021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张金良、张学文、姚红、韩文博董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1年一季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1年一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提请召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议于2021年6月29日(周二)召开本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