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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成功破除制度瓶颈 奠定股市健康发展坚实基础

2021-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版)

2004年7月,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同意成立六个专题工作小组,就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其中就包括“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专题工作小组”,由证监会牵头,财政部、国资委参加,重点研究拟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实施意见。

2005年4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全文仅1836个字,却翻开了中国证券市场跨时代的一页。“五一”假期后首日,三一重工、清华同方、紫江企业和金牛能源组成首批股改试点单位,于5月9日起停牌。

然而,这项影响深远的重大制度变革,却一度被视为“难以承受之重”。当时的投资者普遍认为,市场不具备承接如此多增量流通股的能力。反映到盘面上,2005年5月9日上证指数大跌2.44%,此后更是连续数日“跳水”,直至6月6日跌穿千点大关,盘中最低触及998.22点,创下8年新低。

指数连续下跌表明二级市场对股改预期消极,这给改革的继续推进带来不少压力。面对非议,时任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05年5月15日接受新华社专访时毅然表示:“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推进中,难免会受到各种复杂因素影响。但是股权分置改革不仅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件大事,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开弓没有回头箭,必须搞好。”

“开弓没有回头箭”现在听来依然掷地有声,体现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下,监管层大力推动资本市场改革的坚定决心。随着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市场各方最终凝聚共识。2005年6月10日,首批试点之一的三一重工召开股东大会,股改方案以93.44%的高赞成率顺利通过。随后不久,第二批股改试点的42家公司又火速出炉。

到2006年10月19日,1000多家完成股改的公司取消“G”标记,而尚未完成股改的公司则被冠以“S”标记,象征着这场重要改革已成功实施并步入尾声。截至2007年底,沪深两市共1298家上市公司完成或已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占应改革公司的98%。

再看二级市场,随着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回归同股同权,股权分置扭曲造成的公司治理问题得到根本性改善;而流通股本扩大,也有效优化了市场定价体系。股权分置改革最终带领中国股市摆脱低迷,上证指数从998点出发,到2007年10月16日最高触及6124.04点。无论是投资者开户数,还是上市公司总市值、流通市值,均在2005年至2007年实现空前增长。

更重要的是,股权分置改革为资本市场重大改革探索了经验。在涉及极为复杂的利益关系背景下,股改形成了成熟的改革组织方式和操作步骤,开创性构建了“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机制设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后续科创板和注册制等的机制设计提供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