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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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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1-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1-018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气)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董事会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到期换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俞培根、徐鹏、白勇、张彦军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到期换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登清、黄峰、马永强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建议独立董事薪酬由年度基本报酬和津贴两部分组成,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具体的相关考核评价和薪酬收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7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培根:1962年11月出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大学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电厂热能动力专业并获工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并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秦山核电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电部主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核电部经理、核电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兼核电总工程师;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9年4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总裁。2021年4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徐鹏:1965年6月出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热物理工程学系电厂热能动力专业并获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东方锅炉厂厂长、党委书记;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部长;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工作部部长、管理学院院长、党校副校长。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7年8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2017年9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白勇:1971年10月出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大学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专业并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并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湖北芭蕉河水电公司董事长;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湖北清江水电开发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战略发展部主任、董事会与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海上风电办公室主任。2018年5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18年5月至2018年9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张彦军:1970年3月出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第十三届哈尔滨市政协委员。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热能工程专业并获工学学士,浙江大学能源工程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在职研究生,获工学博士学位。历任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哈电集团、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部长兼哈电集团双创基地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央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哈电发电设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哈电集团科技管理部(双创办公室)总经理,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总经理,中央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党委书记、院长,哈电发电设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刘登清:1970年11月出生,2018年6月29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首席评估师、副总裁兼首席评估师、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评估师、总裁兼CEO,党支部书记、总裁兼CEO。其中,2008年5月至2010年5月在中国证监会任第十、十一届发审委专职委员,2012年5月至2016年5月在中国证监会任第四、五届并购重组委委员。2020年7月至今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副会长,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现任中国卫星、恒信东方、华创阳安独立董事。

黄峰:1956年6月出生,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第一分校电机工程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能源项目部电力处工程师,副处长,处长;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能源项目部副主任,主任;2008年至2010年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能源业务部主任;2011年至2016年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公司专家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17年至今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家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现兼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能源系统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战略与管理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清华大学西南能源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委会委员。

马永强:1975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7月至2006年8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年9月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作;2010年10月至2014年9月,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6月至2015年12月及2018年7月至2021年2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现任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1-019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九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九届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监事会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关于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张继烈、冯勇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建议监事会主席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具体的相关考核评价和薪酬收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其他监事(含职工监事)薪酬核定与发放按公司总部职能部门职工薪金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7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继烈:1963年8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大学本科毕业于武汉工学院机械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并获工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并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历任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生产长,东方电机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东方电机厂副厂长、常务副厂长;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业管理部部长(期间在云南省红河州挂职锻炼,任州委常委、副州长)、董事会秘书。2007年10月至2018年9月兼任本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2007年1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17年8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2017年9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冯勇:1967年3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监督部部长,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督部部长。本科毕业于成都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与澳大利亚国立南澳大学合作举办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班并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东方电机厂财务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2019年11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督部部长; 2019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审计监督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0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9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9日

至2021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三)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4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议案10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议案5-9、11-12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0,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议案外,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报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欲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请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委 托书(如适用)及委托代表的身份证(如适用)于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前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外地股东也可在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以前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公司的通讯地址:致董事会办公室。

(二)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任一位或多位股东代理人(不论该人士是否为公司股东)作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及表决。委任超过一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三)股东如欲委任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应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委托书须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是法人,则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会议举行开始时间前24小时交回公司通讯地址:致董事会办公室。股东交回已填妥之代理委托书,不会影响其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权利。

(四)前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A股股东的委任代表,凭委任股东的股票账户卡、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总需时不多于一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

联系人:刘志

联系电话:028-87583666

传真:028-87583333

电子邮箱:dsb@dongfang.com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3: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4: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回执

附件5: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回 执

致: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上午9:00在中国四川省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之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日期:2021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3、请附上持股证明文件之复印件。

4、对“亲自/委托代理人”需作出选择之栏目,请划去不适用者。

5、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21年6月28日前送达公司的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此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邮政编码:611731)或传真(传真号码:86-28-87583333)方式送达公司。

附件4: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回执

回 执

致: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上午9:50在中国四川省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之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日期:2021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3、请附上持股证明文件之复印件。

4、对“亲自/委托代理人”需作出选择之栏目,请划去不适用者。

5、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21年6月28日前送达公司的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此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邮政编码:611731)或传真(传真号码:86-28-87583333)方式送达公司。

附件5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