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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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2021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董事刘德威、余祥斌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德威、余祥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德威、余祥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收回并注销,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德威、余祥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杨鹏飞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增强管理团队活力及培养年轻管理团队,刘德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需求,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鹏飞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召集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2021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切实可行,有利于确保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等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及时披露对激励对象的核查说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伟国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及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伟国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伟国,男,198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国家税务局、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务员;现任惠州市科创产业金融促进中心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惠州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广东省青年联合会委员、惠州志愿者联合会副会长、广州大学客座教授。2016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声明及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京电子

股票代码:002579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杨林

董事会秘书:余祥斌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

邮政编码:516029

联系电话:0752-2057992

联系传真:0752-2057992

2、征集事项

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的如下议案征集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本投票委托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5月27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 6月11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21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17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 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活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截至2021年6月11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黄若蕾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

邮政编码:516029

联系电话:0752-2057992

联系传真:0752-205799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刘伟国

2021年5月27日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登记之前,本人/本单位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委托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伟国先生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9:25,9:30-11:30,13:3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2、3均属于“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1、2、3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拟出席本次会议的确认回条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1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17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点至下午5点。

(三)登记地点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注册地方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等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黄若蕾

会议联系电话:0752-2057992

会议联系传真:0752-205799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6029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

附件一: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1年6月18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举行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9

2、投票简称:中京投票

3、填表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9:25,9:30-11:30,13:3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鹏飞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增强管理团队活力及培养年轻管理团队,刘德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需求,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鹏飞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杨鹏飞先生简历见附件。

刘德威先生辞去公司总裁后,仍在公司任副董事长职务,并将继续发挥其在工厂运营管理及战略统筹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并重点负责珠海各新工厂的筹建规划、经营策略、运营监管等工作,确保各新工厂快速完成产能爬坡及达产,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截至本公告日,刘德威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20,000股,辞任后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公司董事会对刘德威先生任职总裁期间的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根据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需求,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未发现有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杨鹏飞先生为公司总裁。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附件:

杨鹏飞先生简历

杨鹏飞,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金融专业硕士。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历任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杨鹏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鹏飞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林先生、公司董事刘德威先生为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