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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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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1-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1-03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5月27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下属公司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化学品”)与中国银行在2021年5月27日至2022年2月8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2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20亿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传化化学品的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传化化学品的累计担保余额为18,000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14.9548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担保可用额度上限为1.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担保可用额度上限为13.4548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47,16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新世纪大道1818号

法定代表人:陈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与公司关系:传化化学品为公司控股之下属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2、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2021年5月27日与2022年2月8日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基于该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责任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传化化学品向银行申请项目授信额度,主要是满足日常贸易业务的资金需求,支持其经营业务持续发展。传化智联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5月28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95,389.53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15,981.03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8.52%,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1-038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冠巨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企业展馆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2021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1人,代表股份2,464,267,8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514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06人,代表股份2,235,731,5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604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5人,代表股份228,536,3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105%。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596人,代表股份332,631,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581%。

会议由徐冠巨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454,567,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4%;反对7,410,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7%;弃权2,28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2,931,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837%;反对7,410,8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9%;弃权2,28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3%。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454,882,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91%;反对6,828,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1%;弃权2,5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3,246,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84%;反对6,82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29%;弃权2,5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86%。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454,350,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75%;反对6,981,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3%;弃权2,9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2,714,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185%;反对6,981,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87%;弃权2,9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28%。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2,454,656,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00%;反对7,07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69%;弃权2,54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3,020,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05%;反对7,07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256%;弃权2,54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3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表决结果:

同意2,453,475,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20%;反对7,938,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1%;弃权2,8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1,839,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53%;反对7,938,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65%;弃权2,8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8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453,813,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58%;反对7,672,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3%;弃权2,7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2,177,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571%;反对7,672,2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65%;弃权2,7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6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340,291,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83%;反对6,337,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137%;弃权2,823,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7,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3,470,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457%;反对6,337,9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54%;弃权2,823,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7,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8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未来一年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

同意2,454,607,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80%;反对7,577,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5%;弃权2,0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2,971,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58%;反对7,57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779%;弃权2,0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2,453,705,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14%;反对7,681,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7%;弃权2,88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2,069,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247%;反对7,681,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2%;弃权2,88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6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

同意2,454,376,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86%;反对6,669,4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6%;弃权3,2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2,740,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265%;反对6,669,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51%;弃权3,2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8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318,425,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1211%;反对28,254,5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854%;弃权2,77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1,604,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721%;反对28,254,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942%;弃权2,77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3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455,288,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6%;反对7,006,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43%;弃权1,9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3,652,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005%;反对7,006,7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65%;弃权1,9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1%。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454,782,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1%;反对7,268,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9%;弃权2,2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3,146,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485%;反对7,268,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51%;弃权2,2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4%。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2,454,757,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1%;反对7,605,6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86%;弃权1,9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3,121,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408%;反对7,605,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65%;弃权1,9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27%。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452,346,6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62%;反对8,930,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4%;弃权2,9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0,710,6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161%;反对8,930,0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47%;弃权2,9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93%。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453,577,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62%;反对7,638,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0%;弃权3,0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1,941,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862%;反对7,638,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65%;弃权3,0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73%。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及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329,712,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510%;反对18,918,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138%;弃权8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2,891,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653%;反对18,918,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876%;弃权8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方怀宇、吴旻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1-03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尚青等6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64万股,回购价格为2.09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6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因此而相应减少6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5月29日起45天内,每日8:30一11:30、12:30一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传化大厦资本证券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八一先生、祝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2872991

联系传真:0571-83782070

邮政编码:311215

电子邮箱:zqb@etransfar.com

4、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