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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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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并取得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1-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1-04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并取得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肆亿陆仟捌佰壹拾肆万肆仟肆佰陆拾肆元。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越能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27号)。

近日,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471,774,464元变更为468,144,464元。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62888875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

法定代表人:王彬

注册资本:肆亿陆仟捌佰壹拾肆万肆仟肆佰陆拾肆元

成立日期:1993年07月26日

营业期限:1993年07月2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港口经营;食品经营;离岸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1-041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0年年度,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或“公司”)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总占用发生额72.8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偿还64.81亿元,尚有7.99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款未退回,该款项由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承诺通过现金回填的方式解决。

自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通过签订贸易采购合同方式,共支付资金10.02亿元;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与关联方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尚未偿还的余额7.99亿元,合计18.01亿元。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4月29日,本公司收到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50亿元,收到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98亿元。截至2021年4月29日,尚未偿还余额14.53亿元。

2、控股股东还款承诺情况

2021年4月30日,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将尽快通过现金回填方式偿还余额14.53亿元,具体整改措施待制定完成后由上市公司另行公告。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1年5月6日,公司因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公司已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制定偿还方案并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4.53亿元。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正积极与股东沟通,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将另行公告。公司将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