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兆新,证券代码:002256)于2021年5月26日、5月27日、5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问询的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事项。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6、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