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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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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2021-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38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6月1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01.0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1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5月13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19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45.00万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因职务调整等原因,18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97名调整为179名,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1,345.00万股调整为1,201.00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179人,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1.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其他实施内容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5月13日。

2、授予数量:1,201.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5,500.00万股的1.04%。

3、授予人数:179人。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6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30735号《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5月18日,公司已收到17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激励认购款共计人民币31,466,200.00元,扣除本次的审计验资费,其中计入股本12,01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19,427,898.11元。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1,20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5,500.00万股增加至116,701.00万股,其中控股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2,912.0356万股,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由63.13%下降至62.48%。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5月13日。经测算,授予的1,20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1,453.21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详见下表: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 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30735号《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