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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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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9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下午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973.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投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将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42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投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号)核准,公司向2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176,678,44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3.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5,994,447.8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5日到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121126_B0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总计为人民币318,953.73 万元(含利息收入等,不含已暂时补流的15亿资金。)。

二、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 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签署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资金运营资深副总裁组织具体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二)实时跟踪、分析

公司资金运营处、财务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净值变动等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建立台账、会计账目

公司资金运营处须建立台账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管理,财务处须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检查与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将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投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号)核准,公司向2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176,678,44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3.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5,994,447.8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5日到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121126_B0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分别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补流及回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公司将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补流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帐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用于实施《年产10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流资金将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1年6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将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6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下午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973.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子公司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于2021年4月完成,募集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因募投项目之一“年产10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宿迁,为了更好地进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公司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开户主体为长电宿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募集资金投向安排,部分募集资金将投向全资子公司长电宿迁的年产10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公司拟向长电宿迁增资人民币8.4亿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增资资金拟一次性汇入长电宿迁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投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签署人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9,973.4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号文)核准,公司向2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176,678,44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3.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5,994,447.8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5日到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121126_B0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关于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于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低于项目需投入金额的,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从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8月19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9,973.4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已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121126_B04号)。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9,973.4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121126_B04号),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亦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本次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973.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973.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意见

贵公司的上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一一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4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宿迁”)

● 投资金额:人民币8.4亿元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号)核准,公司向2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176,678,44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3.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5,994,447.8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5日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年产10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长电宿迁,公司拟向长电宿迁增资人民币8.4亿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增资资金拟一次性汇入长电宿迁募集资金专户。

(二)需履行的审阅程序

上述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普陀山大道5号

法定代表人:陆惠芬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销售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增资前,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不变。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28,440.2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1,079.01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人民币95,592.4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711.16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40,303.8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2,740.14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5,415.3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61.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募集资金投向安排,部分募集资金将投向全资子公司长电宿迁的年产10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为按计划实施募投项目而对长电宿迁进行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长远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募集资金投向安排。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后,长电宿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长电宿迁的增资款将投向“年产10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着经营环境改变、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因此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及客户的需求情况,把控投资节奏,以降低投资风险。

五、本次对长电宿迁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长电宿迁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