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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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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金山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董事白景涛先生、郑少平先生、王海民先生,独立董事张建卫先生、邵瑞庆先生、曲林迟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孙力干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丁向明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1年度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2020年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0、议案11、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除了议案10、议案11、议案12,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荣、鲍蔚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2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2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港集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上港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4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公司查询了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显示,自查期间,除以下核查对象之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关于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保密情况

公司在策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港集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

经公司核查,并根据上述15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其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五、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全体核查对象未发现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