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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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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公司27楼会议室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董事林志斌、于学会、肖伟、陈守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15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公司2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6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璐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主要用于归还前期结欠的贷款本金及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的推进,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对投资行为进行规范,能够有效地防范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

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置业”)以自有资产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厦门分行”)申请3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贷款,贷款期限10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融资的便利性,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置业拟以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6、18号的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北楼办公室、商业店铺及地下车位等自有资产(总建筑面积49351.48平方米 ,其中:办公室31765.26平方米、商业店铺4980.63平方米、车位12605.59平方米,)向建行厦门分行申请33,000万元抵押贷款,用于归还此前与建行厦门分行签订的编号为HETO351000000201600783、HETO351000000201700386、HETO351000000201801218、GDZCDK2019008号主合同项下所结欠的贷款本金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与建行厦门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瑞达置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第一层U5单元

3、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葛昶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5年01月30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3030322968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9、主要股东: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抵押资产情况

瑞达置业本次抵押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次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合计为46,1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07%。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抵押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瑞达置业本次向建行厦门分行申请贷款主要是用于归还前期结欠的贷款本金及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瑞达置业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贷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瑞达置业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抵押贷款事项风险可控。瑞达置业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置业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于归还前期结欠的贷款本金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瑞达置业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主要用于归还前期结欠的贷款本金及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公开发行了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6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40,377.3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5,959,622.65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3日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60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闲置原因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及拟投入金额具体如下:

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含部分发行费用。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公司国际业务和公募基金业务需要一定的营运周期,募集资金将逐步投入。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入业务的推进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7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需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陆续支出,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不超过25,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前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使用为前提。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金融机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变动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理财产品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财务部将及时通报公司内审部门、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财务部应当每季度将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向独立董事、监事会汇报,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投入、运作情况、收益情况等,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独立董事、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投资活动;

(6)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7)公司将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决策程序及意见

1、决策程序

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瑞达期货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瑞达期货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推进进度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推进进度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以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上述投资会受到市场变动的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同时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品种,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财务部将及时通报公司内审部门、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上述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财务部应当每季度将公司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向独立董事、监事会汇报,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投入、运作情况、收益情况等,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独立董事、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5)公司将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推进进度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手段防范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的推进,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对投资行为进行规范,能够有效地防范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期货”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瑞达期货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公开发行了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6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40,377.3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5,959,622.65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3日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60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闲置原因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及拟投入金额具体如下:

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含部分发行费用。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公司国际业务和公募基金业务需要一定的营运周期,募集资金将逐步投入。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入业务的推进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需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陆续支出,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不超过25,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前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使用为前提。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金融机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变动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理财产品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财务部将及时通报公司内审部门、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财务部应当每季度将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向独立董事、监事会汇报,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投入、运作情况、收益情况等,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独立董事、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投资活动;

(6)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7)公司将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决策程序及意见

1、决策程序

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瑞达期货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中信证券对瑞达期货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韩日康 李晓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于归还前期结欠的贷款本金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推进进度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手段防范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独立董事签字:肖 伟 陈守德 于学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