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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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1-053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公告,并于2021年6月3日在公司公告栏张贴公示了《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2日,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2021年6月13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或子公司在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与公司(含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的情形。

5、列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