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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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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2021-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1-070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1年4月20日,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及下属2家子公司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地产”)、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团泊”)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现就公司及松江地产、松江团泊的重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管理人自法院公告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债权申报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之日起,正式启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松江地产、松江团泊的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工作。截至2021年6月6日债权申报期届满,已有63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125.46亿元。

(二)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法院主持,已于2021年6月17日9时30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1-069)。

(三)松江地产、松江团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法院主持,已于2021年6月18日9时30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主要内容为财产管理及变价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不涉及债务清偿安排。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持续经营能力。重整推进期间,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1-071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4月2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1年5月12日,法院准许公司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为满足公司重整期间的资金需求,顺利推进重整程序,公司拟向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以共益债务的形式借款人民币25,796,000.00元,借款年利率为6%。该借款事项已向法院及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了报告。

津诚资本持有公司19%股权且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30号A602-6

法定代表人:靳宝新

注册资本:壹佰贰拾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各类资本运营业务,包括以自有资金对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津诚资本持有公司19%股权且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津诚资本资产总计31,080,077,699.97元,负债合计为15,994,770,033.11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596,527,967.00元,净利润为117,020,821.36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金额:人民币25,796,000.00元。

借款期限:每一笔借款实际汇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权提前还款。

借款年利率:6%。

借款用途:本次公司向津诚资本的借款用于满足公司在重整期间的资金需求。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借款将专项用于满足公司在重整期间的资金需求,顺利推进重整程序之用,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借款利率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借款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重整程序开展的相关资金需求,有助于维护公司正常经营运转和重整程序顺利开展。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45、临2021-065号公告。授权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对于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资金成本不超过12%,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借款,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融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本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5,796,000.00元,在上述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金额累计为人民币25,796,000.00元(含本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该借款事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利率水平;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我们同意《关于授权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