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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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2021-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62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日,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弘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弘益”)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计算机”)签订了《太极Z-NG210008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分包合同》,约定由公司承接太极计算机“太极Z-NG210008更新改造项目”,合同金额9,602,000.94元。

2、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为9,602,000.94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会计年度(2020年)营业收入65.14%,若该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实施,预计将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3、本合同金额较大、履约期较长,合同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也可能存在技术、产能、市场、价格、法规政策、履约能力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弘益与太极计算机签订了《太极Z-NG210008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分包合同》,约定由公司承接太极计算机“太极Z-NG210008更新改造项目”,合同金额9,602,000.94元。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太极计算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林

注册资本:57,963.90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

主营业务: 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集成电路、软件及通信设备化技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维护;承接计算机网络及应用工程;信息系统集成、电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安装;专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提供信息系统规划、设计、测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医疗软件开发;销售医疗器械Ⅱ类;电力供应;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力供应、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太极计算机是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国家科技部和中关村科技园区创新试点示范单位,连续多年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全国软件产业收入前百家企业,其信誉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太极计算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发包方(甲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深圳市弘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太极Z-NG210008更新改造项目

……

1.3工程主要内容: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加电气、电源等专业的安装;

……

1.5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按除甲供设备主材外,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承包。

第二条 工程合同额

2.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

本合同总金额:(大写)玖佰陆拾万贰仟圆玖角肆分,(小写)¥9,602,000.94 。

第三条 技术要求

3.1乙方按照甲方及业主方要求所作并经甲方确认的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3.2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

4.2 工期

总工期为 174个日历日。

……

4.7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期提供开工条件;

2、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不可抗力;

4.8工程竣工

1、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进度节点完成施工或未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要求。

5.1必须遵守的规范

1、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

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无论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如验收合格,甲方应同步书面确认相应工程量。

2、中间验收

乙方应及时组织管线验收、单体设备验收、各子系统工程验收、集成验收。在上述各项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向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提出中间验收申请,组织由监理工程师、甲方、业主、施工总承包方及相关的职能部门进行中间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整改、返工。并重新组织验收,验收过程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变更与洽商

1、如果发生业主方造成的设计变更及施工变更,乙方须及时与甲方沟通并通过甲方和业主方、监理方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变更签证均需经过项目经理、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共同确认后并加盖带有二维码的电子项目专用章后生效。

2、凡是办理完成正式变更洽商手续并施工检验合格的工程增项需要编入竣工决算,在甲方与业主方决算完成后与最后一笔工程款一并支付。

3、对于乙方未通知甲方及未及时办理完成正式的变更洽商手续的工程增项,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

5.4工程资料及验收文档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相关规范编制本工程相关文档,在随工程进展同时完成各工序的资料报验。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相关规范编制工程竣工文档,并配合甲方完成整体工程竣工资料存档工作。

3、如果发生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相关工程文档的现象,甲方现场项目部有权对乙方处以壹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七条 工程付款方式及结算

7.1 工程预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按照甲方收到业主方工程款同期同比例支付给乙方。

7.2 工程进度款:在乙方完成相应工程进度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甲方收到业主方工程款同期同比例支付给乙方,支付至合同额的80%时停止支付,其它进度款在用户跟甲方进行项目结算以及甲方跟乙方进行项目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5%。

7.3 工程款余额:在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工程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7.4结算工程量、单价与清单项,均不得超过业主与甲方结算内容。结算清单(工程量、单价及清单项)均需经过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确认后生效。。

7.5 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乙方根据甲方每次支付的工程款金额先行开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9%)增值税专用发票。

7.6 甲方每次付款,以收到用户支付同期付款为先决条件,乙方承诺:在用户支付相应合同款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付款权利。

7.7出现下列不良履约情况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有权对乙方处以壹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不良履约情况消除,如严重影响工程施工或经甲方催告仍未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器材经检验不合格;

(2)乙方在施工中不符合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要求;

(3)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4)乙方无故停工;

(5)乙方故意拒绝或拖延执行与乙方承包内容相关工作方面甲方的指示。

……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有效施工图和现场技术协调。

(2)、甲方有权对乙方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之处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乙方限期返工。

(3)、甲方负责业主方、总包方的工程总体进度协调配合工作。

(4)、提供本工程施工文档的格式,并配合乙方完成施工部分的文档。

9.2乙方的责任

(1)、保守各系统设计及施工的秘密。

(2)、如本合同涉及软件开发或硬件调试,乙方作为软件开发方或硬件调试方须承担项目交付业主前的信息数据安全责任。在验收交付前的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乙方所造成的网络安全问题,乙方须及时进行解决及数据恢复,并承担甲方及用户相关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3)、根据合同的要求,按规定的品牌、规格和数量,按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严密组织,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甲方与业主方的合同中就本工程范围内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4)、应对施工、验收、保修等承担责任,管理、组织、协调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5)、应负责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并配合甲方、业主方、监理工程师进行整体工程验收。

(6)、乙方任命的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更换。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乙方在现场施工的人员应认真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施工总承包方的现场管理。乙方必须为施工工人办理保险,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否则甲方可根据实际金额从工程款中予以暂扣。

(8)、做好施工现场成品及环境保护,不得损坏大楼原有设施及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等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9)、配合甲方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资料文档的编制及整理工作,并应配合现场检查、测试和验收工作。

(10)、乙方雇员围堵工地、业主及甲方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的,乙方除赔偿甲方、业主直接损失外,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乙方责任: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进度节点完成施工、未能按期竣工或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的0.3%。作为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逾期超过30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5%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如达不到质量目标或不能提供保修服务,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无条件返工且实现质量和工期目标,其返工费用自理;甲方也可选择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乙方应按甲方所发生费用的1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 甲方责任: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0.3%。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

10.3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用户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如乙方原因导致用户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

11.1 对于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裁决。

11.2 争议未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协议在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提出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12.2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能够顺利推进实施,预计将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要视工程进度而定,本合同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依赖。

本合同的签署为子公司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正式进入IDC建造工程领域,为公司向IDC领域内上下游拓展带来积极影响。

五、相关风险警示

1、本合同金额较大、履约期较长,合同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技术、产能、市场、价格、法规政策、履约能力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太极Z-NG210008更新改造项目-电气工程项目施工分包合同》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