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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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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1-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杭州富阳锦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本次认缴金额37,626万元,累计认缴金额57,626万元

●风险提示:合伙企业投资运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运作,投资的项目是公司房地产项目,房地产项目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与市场环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项目投资决策与投资管理成效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7,626万元增资合伙企业。本次投资完毕,公司对合伙企业认缴金额共计为57,626万元。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架构搭建之需,最终投资用于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经营。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由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提交的《公司2021年投资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1-047号、临2021-061号公告)。鉴于本次对外投资事宜旨在公司获取土地资源后续开发等日常经营活动,属于经营管理层具体执行范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情况及合作方情况

金投创业为成立于2017年7月2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具有良好的投资判断和管理能力,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具有优势。杭州汇石为成立于2015年12月18日的有限合伙企业,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资产管理能力,在金融资产配置方面具备较强优势。本次宋都集团增资的合伙企业将投资至公司房地产项目天目医药港ZX11-G-15地块及中心城区单元01-ZX01-140地块的开发经营,投资标的是公司项目为融资活动的顺利开展而搭建的架构。

三、入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由5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1个,有限合伙4个。

2、出资期限:出资将于2030年12月31日到位。

3、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根据公司房地产项目融资方案另行约定。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宋都集团增资的合伙企业将投资至公司房地产天目医药港ZX11-G-15地块及中心城区单元01-ZX01-140地块的开发经营。本次对外投资事宜是公司项目融资活动的结构搭建。金投创业、杭州汇石是公司为项目的开发经营引入的合伙伙伴,通过强强联手,促进公司整体开发能力。本次公司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为37,626万元,累计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为57,626万元,累计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2%。

五、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投资运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运作(普通合伙人),投资的项目是公司房地产项目,房地产项目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与市场环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项目投资决策与投资管理成效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浩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浩都”),杭州沃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沃都”)

● 本次担保主债权本金金额为85,010万元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需要,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杭州长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长慧”)、杭州浩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浩都”)、杭州沃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沃都”)与杭州金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创业”)、杭州汇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汇石”)、杭州富阳锦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债权人”或“合伙企业”)签订了融资配套协议。融资交易架构项下,债权人受让宋都集团持有杭州长慧10%的股权并向杭州沃都、杭州浩都分别提供借款,就融资交易方案项下,公司作为保证人对债权人提供信用保证担保,杭州长慧股权质押担保,杭州沃都股权质押担保,杭州浩都股权质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85,010万元。

202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其中授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70亿元、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是60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临2021-047、临2021-052及临2021-061号公告)。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信用保证期间以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为准。

3、公司就融资方案项下提供信用保证担保。宋都集团将持有杭州长慧90%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杭州长慧分别将持有杭州浩都、杭州沃都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债权人。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85,01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的融资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52.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2.7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