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29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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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以视频会议的方式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副董事长蒋建斌先生、董事蒋晓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沈国华先生、张丽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邹勇坚先生、财务总监李超楠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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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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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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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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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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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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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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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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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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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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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5-9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何晶晶、杨北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30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批复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到期终止发行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2019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1号)。
二、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因受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募投项目、行业情况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未能在证监会核准发行期限内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批复和决议有效期已到期自动失效。
三、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项目的推进进度及资金需求状况,统筹安排公司融资计划。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均正常运行。
根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规定,如公司拟继续或重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需按照规定重新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