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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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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21-029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14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38,848,22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1,107,858.24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派送红股及转增股本。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对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72元。如QFII股东取得的红利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收入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 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72元。

(4)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按税前现金红利发放,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对公司的权益分派方案如有疑问,可以通过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6173332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21-030号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粮(唐山)糖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曹妃甸精炼糖项目二期15万吨年绵(砂)糖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整体食糖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加快转型升级,提升炼糖产能和市场化经营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唐山)糖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9,093万元建设曹妃甸精炼糖项目二期15万吨年绵(砂)糖生产线项目。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 2021-031号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粮(唐山)糖业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食糖生产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曹妃甸精炼糖项目二期15万吨年绵(砂)糖生产线项目

● 投资金额:19,093万元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整体食糖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加快转型升级,提升炼糖产能和市场化经营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唐山)糖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9,093万元建设曹妃甸精炼糖项目二期15万吨年绵(砂)糖生产线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6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粮(唐山)糖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曹妃甸精炼糖项目二期15万吨年绵(砂)糖生产线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粮(唐山)糖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志新

注册资本: 贰亿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1年 11月08日

股 东: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曹妃甸工业区二港池西岸

经营范围:成品糖、食品添加剂氧化钙、糖蜜生产及销售;自有房屋、土地租赁;食品、机械零部件销售;国际、国内货运代理及贸易代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及批发;普通货物装卸搬运、仓储;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粮(唐山)糖业有限公司总资产76,487.61万元,净资产29,186.7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0,256.49万元,净利润3,768.43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曹妃甸精炼糖项目二期15万吨年绵(砂)糖生产线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中粮(唐山)糖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曹妃甸工业区物流产业园

(四)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投资19,093万元,在曹妃甸工业区物流产业园新建曹妃甸精炼糖项目二期15万吨年绵(砂)糖生产线项目。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19,09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066万元,流动资金2,027万元。

(六)资金筹措方式:企业自筹。

(七) 项目建设计划

本项目计划于2021 年8月开始,预计于2022年底完成项目建设。

(八)项目经济评价

本项目预计于2023年达产,预计项目内部收益率(IRR)12.79%,投资回收期9.31年(含建设期)。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进一步扩大炼糖产能,有利于扩大公司的食糖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食糖业务开拓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分析

本项目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预防措施: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