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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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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1-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1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张明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明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张明涛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原定任期至2022年4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明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明涛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晶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0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精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张明涛先生在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2日

附件:张雷先生简历

张雷,男,198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现任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机械部经理,主要负责机械设计研发,部门规划与管理等。

截至目前,张雷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2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至各监事。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陈为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陈为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3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选举陈为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为林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2日

附件:陈为林先生简历

陈为林,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毕业,现任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工程部经理,主要负责设备零件的加工制造,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设备的售后服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为林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晶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精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聘任的基本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陈益坚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明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益坚先生、张明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阅陈益坚先生、张明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审核陈益坚先生、张明涛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聘任、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益坚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张明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陈益坚先生简历

陈益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5月生,本科学历。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益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精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4,000股,陈益坚先生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票。陈益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明涛先生简历

张明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6月生,本科学历。2010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公司机械研发部经理,2016年1月至2021年6月18日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明涛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晶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0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精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张明涛先生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票。张明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1-038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6665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金融产业园H楼一层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星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程永新先生、独立董事褚君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申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其中副总经理程永新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邱天元律师、魏曦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

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039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

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1年6月3日,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暨拟回购并注销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业绩补偿暨拟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6月21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暨拟回购并注销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

2019年5月,公司实施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手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手付通”)的交易事项。鉴于手付通未能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和2018年度-2020年度三年累计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手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手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手付通业绩承诺方需向公司补偿636,797股股份。公司拟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业绩承诺方补偿的股份636,797股,并依法予以注销。上述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3,364,429股变更为512,727,632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发出的债权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8月5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7号,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联系人:卢虎、何莎,联系电话:0551-63542170,传真:0551-63542170,邮箱:xljr@xinlijinrong.cn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038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8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金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金炎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暨拟回购并注销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业绩补偿暨拟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夏旭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新力金融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93 证券简称:玉马遮阳 公告编号:2021-011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西街196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承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89,980,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33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9,9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27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280,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1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1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921,0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5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7886%;反对5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2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达、佀荣天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21日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42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万华化学股份336,042,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0%;本次股份质押业务办理完成后,合成国际累计质押股份125,096,835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37.23%。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收到股东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合成国际”)通知,合成国际已于近日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手续,并又办理了部分股份的再质押手续。

一、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华化学”)于2021年6月21日接到股东合成国际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合成国际质押股份已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质权人知悉相关股份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以及与质权人就相关股份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时处置方式的约定。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涉及业绩承诺方质押对价股份的情况

(一)2019年2月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合成国际作为业绩承诺方之一,根据其与公司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合成国际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公司股票存在股份锁定安排,并负有盈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以下统称“业绩补偿义务”)。

合成国际及其他业绩承诺方所需承担的业绩补偿义务主要内容如下:

1、业绩承诺资产

本次交易涉及采用基于未来收益法评估的业绩承诺资产包括BC公司100%股权、BC辰丰100%股权、万华宁波25.5%股权和万华氯碱热电8%股权。本次业绩承诺中上述四部分业绩承诺资产合计计算净利润数(包括实际净利润和承诺净利润)。

2、业绩补偿期间

本次吸收合并业绩承诺方对万华化学的业绩补偿期间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3、承诺净利润

业绩承诺方承诺业绩承诺资产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34,291.87万元人民币(以7.8553汇率折算)、250,704.20万元人民币(以7.8553汇率折算)、246,691.86万元人民币(以7.8553汇率折算)、248,836.52万元人民币(以7.8553汇率折算)。其中,BC公司和BC辰丰业绩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以欧元为记账本位币的净利润数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经境内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盈利差异的补偿

在业绩补偿期间,根据上述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若业绩承诺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须按照出资比例就不足部分向万华化学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主体应当以其通过本次合并获得的万华化学新增股份进行股份补偿。

5、减值测试补偿

补偿期限届满后,万华化学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补偿测算期间最后一年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经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资产交易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总数,则业绩承诺方需另行补偿股份。

6、质押限制承诺

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万华化学股份(以下简称“锁定股份”)尚处于锁定期内的,业绩承诺方不得通过转让、赠予或其他变相转让的方式进行处置;业绩承诺方持有万华化学的锁定股份可以部分设置质押,但质押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业绩承诺方各自持有锁定股份的50%。

(二)根据合成国际与CMBC Capital Finance Limited(民银资本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银资本”)签订的《股票质押协议》的约定,合成国际以其持有的公司10,085,729股股票向民银资本进行了质押担保。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6月18日办理完成质押登记。

根据合成国际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银行”)签订的《质押合同》的约定,合成国际以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0股股票向烟台银行进行了质押担保。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6月18日办理完成质押登记。

(三)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31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合成国际与民银资本签订的《股票质押协议》中包含了如下内容:

1、合成国际已向民银资本提供万华化学于2018年9月13日公告的《万华化学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民银资本对质押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了解限于上述公告。尽合成国际所知,上述公告已经披露有关合成国际所持有的万华化学股票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情况,该等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

2、如合成国际在业绩承诺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触发,合成国际应当首先以其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质押手续的万华化学股票(以下简称“非质押股份股票”)向万华化学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若非质押股份股票的数量不足以满足业绩承诺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要求,且合成国际拟以质押股份中相应数量的股票(以下简称“部分解质押股票”)补偿给万华化学,则合成国际应提前在合理的时间内向民银资本提供相关信息,经民银资本书面同意并在采取经民银资本认可的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相应比例的被担保债务和/或提供令质权人满意的其他担保等)后,民银资本可在合理可行的期间内解除部分解质押股票的质押并办理相关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前提是该等与部分解质押股票相关的安排不应影响民银资本在适用法律法规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条款和条件。

合成国际与烟台银行签订的《质押合同》中包含了如下内容:

1、合成国际已向烟台银行提供万华化学于2018年9月13日公告的《万华化学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烟台银行对质押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了解限于上述公告。尽合成国际所知,上述公告已经披露合成国际所持有的万华化学股票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情况,该等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

2、如合成国际在业绩承诺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触发,合成国际应当首先以其未办理质押手续的万华化学股票(以下简称“非质押股份股票”)向万华化学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若非质押股份股票的数量不足以满足业绩承诺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要求,且合成国际拟以质押股份中相应数量的股票(以下简称“部分解质押股票”)补偿给万华化学,则合成国际应提前在合理的时间内向烟台银行提供相关信息,经烟台银行书面同意并在采取经烟台银行认可的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相应比例的被担保债务和/或提供令烟台银行满意的其他担保等)后,烟台银行可在合理可行的期间内解除部分解质押股票的质押并办理相关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前提是该等与部分解质押股票相关的安排不应影响烟台银行在适用法律法规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条款和条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若上述业绩承诺人触发股份补偿义务,其将按照业绩承诺相关要求、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上述《股票质押协议》、《质押合同》相关约定进行补偿,公司将督促上述业绩承诺人履行相关义务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四、上网文件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英科技”)于2021年3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进入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公告日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和使用期限。

六、备查文件

1.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