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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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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天弘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1-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5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天弘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06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天弘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一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为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次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封闭期结束日的次日。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为2021年06月23日 至 2021年07月13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关于开放期的约定。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不含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最低申购金额仍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元。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是否开展优惠活动及具体费率优惠规则均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少于10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本基金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7日(含)少于30日的投资者,本基金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者办理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计算方式、业务规则按照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执行。

(2)转换业务适用的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与网上直销系统)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转换业务、具体转换规则及相关优惠活动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直销中心与网上直销系统)。

6.2 其他销售机构

邮储银行、新兰德、和讯科技、汇林保大、度小满基金、诺亚正行、众禄基金、天天基金、好买基金、蚂蚁基金、长量基金、展恒理财、利得基金、嘉实财富、乾道盈泰、格上富信、浦领基金、通华财富、汇成基金、晟视天下、植信基金、广源达信、万得基金、上海联泰、基煜基金、中正达广、陆金所、盈米财富、奕丰基金、肯特瑞、大连网金、万家财富、国泰君安、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申万宏源、安信证券、湘财证券、万联证券、渤海证券、国联证券、恒泰证券、申万宏源西部、中泰证券、世纪证券、华龙证券、东方财富、华融证券、中国人寿。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进行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公示。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即2021年06月23日 至 2021年07月13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等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为更好的保护持有人利益,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及时间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046)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天弘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以

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等多家销售机构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06月22日起,本公司增加中信证券等多家销售机构为天弘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本基金自该日起参加中信证券等多家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销售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中信证券等多家销售机构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21年06月22日起,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等多家销售机构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各家销售机构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本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各家销售机构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58

网站:www.cs.ecitic.com

(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热线:95548

网站:sd.citics.com

(4)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396

网站:www.gzs.com.cn

(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53

网站:www.htsec.com

(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515-988

网站:www.bhzq.com.cn

(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70

网站:www.glsc.com.cn

(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31;400-8888-588

网站:www.longone.com.cn

(1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38

网站:www.zts.com.cn

(11)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热线:0755-83199511

网站:www.csco.com.cn

(1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310

网站: www.gjzq.com.cn

(1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10-58568118

网站: www.hrsec.com.cn

(1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330

网站:www.dwjq.com.cn

(1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23或400-889-5523

网站:www.sywg.com.cn

(1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00-0562

网站:www.swhys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4,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单位大额存单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80天,具体明细如正文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2021-028),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富余自有资金的作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四)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年5月18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5月20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8月18日

(4)理财本金:0.5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年5月27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5月28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7月2日

(4)理财本金:0.3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49%~3.78%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年5月27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5月28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7月28日

(4)理财本金:0.3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49%~4.3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4、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年5月27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5月31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8月31日

(4)理财本金:0.3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49%~4.5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5、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1)合同签属日期:2021年6月10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10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11月7日

(4)理财本金:0.5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7%

(6)产品收益类型:固定收益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按季度结息)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6、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年6月16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18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16日

(4)理财本金:1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7、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年6月17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18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16日

(4)理财本金:0.5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4~3.1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8、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年6月18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21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17日

(4)理财本金:2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35~3%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五)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谨慎投资,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经营层指派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及时分析和关注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购买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5、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较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在购买存续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最高时点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均为上市金融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自有资金充沛,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0,359.37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5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07.23%。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

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

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合计金额不超过30亿元,如果上述期间内已经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已到期且资金到账,则资金到账日(含当日)以后不计入合计金额。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和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13.1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最高时点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2021年5月25日,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0年度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3,33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666,7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58,666,88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2,000,48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33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3,333,6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2,000,48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6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6月30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表格中尾差均为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所致。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32,000,480股全面摊薄计算,2020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0.5868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运萍

咨询电话:0510-83691198

传真电话:0510-8516189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2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安徽移动2021年家庭智能网关(无WIFI有语音版)选型采购供货框架协议(兆能)》(以下简称“框架合同”)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协议。本次框架合同的签订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上述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的通知,深圳兆能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徽移动2021年家庭智能网关(无WIFI有语音版)选型采购供货框架协议(兆能))》,具体签订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力

注册资本:409949.55万元人民币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经营范围: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内容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移动通信业务(包括语音、数据、多媒体等);IP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网络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等;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设计、制作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代收水、电、气、热、公共交通、广播电视等公用事业费用;代办铁通公司客户入网及收费业务。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是公司的长期客户,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1、本协议总标的家庭智能网关框架协议不含税总价金额为人民币元【¥31,982,600】(大写:叁仟壹佰玖拾捌万贰仟陆佰元整),增值税总价金额为人民币元【¥4,157,400】(大写:肆佰壹拾伍万柒仟肆佰元整),含税总价金额为人民币元【¥36,140,000】(大写:叁仟陆佰壹拾肆万元整)。

2、产品概述:本产品为家庭智能网关(无WIFI有语音版),基本配置为GPON网关4*GE LAN口、不低于256M内存+256M flash、一个语音口;支持AndLink协议、实现平台有效管控。

3、本合同由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合同属于深圳兆能的主营业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框架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协议,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上述合同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与深圳兆能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公司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上述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3、上述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移动2021年家庭智能网关(无WIFI有语音版)选型采购供货框架协议(兆能)》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1日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安徽移动2021年家庭智能网关(无WIFI有语音版)选型采购供货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1-074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安徽移动2021年家庭智能网关(无WIFI有语音版)选型采购供货框架协议》的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6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