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3幢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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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慧女士出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熊慧女士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熊钧、高泽、林雷、陶钧,独立董事袁学伟、赵贵英、徐伟建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刘绍林、沈洁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
3、董事会秘书郭妮妮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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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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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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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二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庞景、张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