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2021-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1-05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6月22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553.5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岳阳林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公司获得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45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了部分员工希望成为首期授予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和监事会依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其他异议。2021年4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6)。

4.2021年4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曹越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6.2021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8)。

7.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6月7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553.50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83人(不含暂缓授予1人:刘建国)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4505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公司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其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万股。因此,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对象由284人调整为283人,实际授予数量由3,573.5万股调整为3,553.5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180,505.3109万股的1.97%。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2-9号),验证截至2021年6月15日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到位资金总额87,081,004.95元。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份,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3,553.50万股。公司于2021 年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1年6月22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21年-2025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生效和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2-9号)。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