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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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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2021-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84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瑞医药”)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氟唑帕利胶囊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氟唑帕利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50mg

受理号:CXHS2000046国

证书编号:2021S00734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0014

处方药/非处方药:处方药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增加适应症,发给药品注册证书。新增适应症为:用于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公司的氟唑帕利胶囊已于2020年12月11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既往经过二线及以上化疗的伴有胚系BRCA突变(gBRCAm)的铂敏感复发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治疗。2021年1月,本品用于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已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优先审评。

除用于铂敏感的复发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治疗外,氟唑帕利胶囊单药或联合甲磺酸阿帕替尼片的多个适应症开发已处在III期临床研究阶段,另有多种联合治疗方案,包括与阿比特龙联合、与抗PD-L1抗体SHR-1316联合、以及与替莫唑胺联合治疗多种实体肿瘤已处于临床开发阶段。

氟唑帕利是一种聚腺苷二磷酸核糖聚合酶(poly(ADP-ribose)polymerase,PARP)抑制剂,可特异性杀伤BRCA突变的肿瘤细胞。经查询,氟唑帕利目前国外有同类产品Olaparib(商品名Lynparza)、Rucaparib(商品名Rubraca)、Niraparib(商品名Zejula)和Talazoparib(商品名Talzenna)于美国获批上市销售,其中Olaparib(商品名Lynparza)于2018年8月在中国获批上市,商品名为利普卓。国内再鼎医药的甲苯磺酸尼拉帕利胶囊(商品名则乐)于2019年12月在中国获批上市;百济神州的帕米帕利胶囊(商品名百汇泽)于2021年4月在中国获批上市。

经查询,2020年Olaparib(商品名Lynparza)、Rucaparib(商品名Rubraca)和Niraparib(商品名Zejula)全球销售额合计约为24.21亿美元。截至目前,氟唑帕利相关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41,068万元。

三、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证书后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85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瑞医药”)子公司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贝伐珠单抗注射液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

规格:100mg(4ml)/瓶

受理号:CXSS2000012国

证书编号:2021S00711

处方药/非处方药:处方药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210020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药物适应症

1、转移性结直肠癌:贝伐珠单抗联合以氟嘧啶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

2、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三、药物的其他情况

贝伐珠单抗是一种人源化抗-VEGF单克隆抗体,由罗氏的子公司基因泰克和中外制药合作开发,最早于2004年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商品名为Avastin(安维汀),目前已在中国和全球多个国家上市销售。除安维汀外,国内目前有3个贝伐珠单抗注射液获批上市,分别为2019年12月获批的安可达(齐鲁制药)、2020年6月获批的达攸同(信达生物)和2021年4月获批的博优诺(山东博安生物)。同时,国内多家企业的同类产品已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上市申请,目前状态为“在审评审批中”,包括绿叶制药、贝达药业、百奥泰、东曜药业、复宏汉霖等。

经查询EvaluatePharma数据库,贝伐珠单抗原研Avastin2020年全球销售额约53.24亿美元。截至目前,恒瑞医药对贝伐珠单抗相关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25,838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证书后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86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全面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国家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工作。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2021年6月23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加了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

根据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公司产品奥沙利铂注射液、苯磺顺阿曲库铵注射液、度他雄胺软胶囊、多西他赛注射液、盐酸罗哌卡因注射液、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拟中标本次集中采购。现将相关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中标产品基本情况

上述品种的拟中标信息以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最终数据为准。

二、此次拟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拟中标全国药品第五次集中采购的6个产品,2020年度合计销售额为255,72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9.22%,2021年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54,562万元,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比例为7.87%。

本次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本次公司拟中选价格与原中标价格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可能对销售业绩造成一定压力,但有利于提高药品可及性,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参加投标的碘克沙醇注射液及格隆溴铵注射液未中标,上述2个产品2020年度合计销售额为187,33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6.75%,2021年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49,127万元,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比例为7.09%。上述2个产品未中标,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产品销售,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今后,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产品在其他渠道的销售推广,继续做好同类产品的销售工作,同时将进一步聚力创新,继续积极推进创新药产品在全球市场的上市和销售,促进公司销售业绩有质量地持续增长。

四、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已与联合采购办公室签订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品种备忘录》,上述产品的采购合同签订等后续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6月25日起,本公司新增平安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

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并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

1.1本次新增销售范围:

1.2本次开通基金定投业务范围

(注:投资者可通过平安证券经营网点或网上交易平台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定投金额与产品申购起点保持一致。在不低于产品申购起点的情形下,如销售机构对最低定投金额有其他规定,则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3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范围

1.4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旗下以下基金之间的转换(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二、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公司在开放日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转换定投业务,开放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由于本公司、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本公司、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三、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机构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转换业务的规则

4.1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4.2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4.3 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

4.4 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5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6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4.7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投资者可自T+2日起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4.8 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 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投资者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转出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个交易账户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9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单笔转换申请必须满足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关于基金最低交易份额的规定。

4.10如单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巨额赎回定义以各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相关规定为准。

4.11 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五、基金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1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转出基金的赎回金额、赎回费的处理按照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中有关赎回业务相关规则执行。

5.2 申购补差费率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指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不适用申购费率优惠;如转入基金或转出基金适用固定费用的,则申购补差费中的申购费按固定费用进行计算。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申购补差费中的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的费率标准执行,不适用申购费率优惠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兴业N基金份额1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M基金份额。

假设N基金申购金额小于100万元,申购费率为0.8%,持有期限满1年未满2年,赎回费为0.05%。

M基金申购金额小于100万元,申购费率为0.8%,持有期限满1年未满2年,赎回费为0.05%。

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050×0.05%=5.25元

转出金额=10,000×1.050-5.25=10,494.75元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10,494.75×0.8%/(1+0.8%)-10,494.75×0.8%/(1+0.8%),0] =0元

转换费用=5.25+0=5.25元

转入份额=(10,494.75-0)/1.195= 8782.22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N基金份额1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M基金份额,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8782.22份。

六、定投业务办理方式

6.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销售机构的经营网点或网上交易平台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者应和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者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

(3)投资者需指定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安排为准;

6.2扣款与交易确认

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日确认,投资者可自 T+2 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6.3变更与解约

投资者欲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七、重要提示

7.1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7.2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和定投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届时本公司将在调整生效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

7.3本公司新发售基金的转换和定投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站:http://stock.pingan.com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1-05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玉涵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玉涵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玉涵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17-8868081;

传真:0717-8868081;

电子邮箱:mailliyuhan@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52号。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李玉涵女士简历

李玉涵:女,中国国籍,汉族,1981年1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辅修经济学。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中心主任、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长。2019年至2020年3月就职于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处,2020年3月至今就职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李玉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药品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拟中选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1-06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药品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拟中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23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加了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的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公司替硝唑片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中选药品基本情况

注:上述品种的拟中标价格及拟中标数量均以联采办发布的最终数据为准。

二、本次拟中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替硝唑片已于2020年4月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2020年度替硝唑片销售收入为人民币691.14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0.07%;2021年第一季度替硝唑片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76.99万元,约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的0.05%。

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第五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在执行上要求全国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若确定中选、签订购销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上述产品快速打开国内销售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制剂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已与联采办签订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品种备忘录》,上述产品的采购协议签订等后续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间接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1-028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间接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间接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时代电气”)拟于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申请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信息,中国证监会已同意中车时代电气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中车时代电气将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将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推进,是否实施以及实施具体时间等事宜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取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42-02区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1-04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取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42-02区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融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参加招标挂牌复合式出让活动,以总价129,020万元竞得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42-02区域地块(地块公告号:20210530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收到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签章的成交确认书。

奉贤区金汇镇42-02区域地块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四至范围:东至金雄路,南至大叶公路,西至金闸公路,北至迎横路,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该地块出让面积为32,617.30平方米,计容面积为71,758.06平方米(需配建约3,587.9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24日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21-023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文瑾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一致。朱文瑾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4日

附件:

朱文瑾女士简历:

女,1976年出生,本科。现任第一百货商业中心A馆地室商场现场主管,第一百货商业中心首席技师,全国劳动模范。

曾任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一楼商场营业员、柜长。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6 证券简称:云天化 公告编号:临2021-075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集团”)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云天化集团参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股份总数不超过3,670万股(含已经出借的2,90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

截至2021年6月22日,云天化集团已经通过证券交易所平台出借所持公司股份2,904万股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58%。

云天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07,022,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8%。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16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方就《问询函》所提及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论证和回复。现因上述事项涉及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在2021年6月23日前完成书面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申请延期回复,争取不晚于2021年6月30日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及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1-062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23日收到独立董事黄筱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黄筱调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黄筱调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黄筱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黄筱调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人数,亦未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黄筱调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筱调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黄筱调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23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晖制药”)参加了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的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

经联采办开标、评标后,公司产品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比卡鲁胺片拟中标本次集中采购,并且公司根据各省市场潜力进行了省份遴选,中选结果公示3天后正式发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中标产品基本情况

二、此次拟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比卡鲁胺片均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分别于2021年2月和2021年3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详见公告编号:“临2021-14号”和“临2021-20号”)。公司比卡鲁胺片2020年度以及2021年1-3月销售收入分别为2,861万元和818万元,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近三年基本未形成市场销售规模。

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第五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在执行上要求全国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本次公司拟中选价格与原销售价格相比有一定程度下降。公司本次拟中选的品种若确定中选、签订购销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上述产品快速打开国内销售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制剂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参加投标的瀚晖制药产品格列吡嗪控释片未中标,格列吡嗪控释片为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瑞公司”)原研品种,为公司与辉瑞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时辉瑞公司注入品种,现由瀚晖制药进行分包装生产及销售。格列吡嗪控释片2020年度以及2021年1-3月销售收入分别为8,479万元和3,39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以及2021年1-3月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75%和1.11%。本次格列吡嗪控释片未中标,预计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尽量保留原研产品的市场份额,并继续积极推进扩大该产品零售市场的销售推广。

四、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已与联采办签订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品种备忘录》,上述产品的采购协议签订等后续事项及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标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1-65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标的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的公告